税务筹划,又叫纳税筹划或节税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也就是说,税务筹划的目的,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通过梳理政策优惠、做优账目、减少无票支出、降低税负支出等方式为企业降本增效。
合理的企业税收筹划方法,常见的有:
·税人筹划法:即纳税人筹划法是进行纳税人身份的合理界定和转化,使纳税人承担的税负尽量降低到最小程度,或直接避免成为某类纳税人。
·税基筹划法:通过控制税基实现时间节税,或过分解税基,使税基从税负较重的形式转化为税负较轻的形式,还可以将税基最小化合法降低税基总额
·税率筹划法:通过比例税率筹划法使得纳税人适用较低的税率;通过累进税率筹划防止税率攀升,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方面注意累进税制对税负的影响。
·税收优惠筹划法:特殊行业、特定区域、特定行为、特殊时期的税收优惠。比如创业园区核定征收率很低,比如疫情后国家颁布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会计政策筹划法:通过分摊筹划和估计筹划,减少企业税收负担。
·税负转嫁筹划法:利用价格浮动、价格分解来转移或规避税收负担
·递延纳税筹划法:推迟确认收入或提前支付费用
·规避平台筹划法:如利用起征点、扣除限额、税率跳跃临界点等进行筹划,使税率降低或优惠增多。
·此外,还有资产重组筹划法合业务转化筹划法等。
企业常见的必要税务筹划有:
①企业所得税筹划:大额居间费——解决无票支出、成本票不足的难题,合理筹划还可以享受返税奖励
②企业增值税筹划:解决上下游抵扣专票不足,进项票严重缺乏问题,合理筹划降低企业综合税负
③企业公转私节税筹划、股东分红、税务筹划——解决大额个税的合理优化问题;
④企业薪资、社保筹划:金税四期、社保入税后,既要筹划好税务稽查的风控,也要合理降低人力成本;
⑤企业残保金筹划问题:残疾人安置不到位,需要交残保金,如何通过第三方机构无忧低成本安置,如何申请残保金减免
⑥企业高薪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筹划问题
我国有五大类28个税种,做好税务筹划,降本增效十分必要,如果大家有更好的方式,我们可以一起讨论!
资产重组的相关税务怎么合理避税你好!
从上市审核角度,证监会对于同业竞争一致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于关联交易,证监会也重点关注其必要性,并鼓励拟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
因此,对于很多拟上市公司,在准备上市过程中的一件重要的事项,就是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相关企业进行重组整合。
而实践中,采取不同的方式对所控制的企业实施重组,将产生不同的税负。
换股方式的重组
此种方式下,股东以其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入到拟上市公司,增加其持有的拟上市公司的股本,并将该公司变为拟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在2009年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后,该方式得到普遍认可。
(一)特殊性税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下称“59号《通知》”)的规定,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重组被界定为59号《通知》中的股权收购,即一家企业(收购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满足上述条件的“换股方式的重组”,收购企业和被收购企业股东则均不必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一般性税务处理
按照59号《通知》的规定,若不能达到上述条件,则重组过程中需要按照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执行。例如股东以持有的被收购企业40%的股权对拟上市公司进行增资,股权重组完成后,拟上市公司只能持有被收购企业40%的股权;亦或者本次增资过程中不仅仅是“换股方式的重组”,而是作为换股对价,拟上市公司支付的对价中现金部分的比例超过15%。此等情形下,造成增资行为不符合59号《通知》中的股权收购,则不能使用特殊税务处理,而仅能按照一般性税务处理:
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也就是说,按照《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规定,“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因增资行为转让了股权,应当一次性确认收入并交纳企业所得税。
股权收购的方式相比较其他方式而言,被收购企业的资产不发生转移,仍在被收购企业名下,因此,不存在契税等税收负担的问题。
合并方式的重组
我国未明文限制母公司不能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吸收合并,因此,在公司欲注销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时,为降低税收负担,往往不再采取直接注销的方式,而是吸收合并的方式进行。
(一)特殊性税务处理
59号《通知》中对于合并方式重组的特殊性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同样的,只有满足一定条件,才能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重组被界定为59号《通知》中的合并,即“一家或多家企业(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该定义与《公司法》中的合并无实质性差异。
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
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满足上述条件的合并,可以按照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执行,即合并企业与被合并企业均不必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一般性税务处理
由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有“捆绑上市,拼凑业绩”的嫌疑,因此,证监会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审核相当严格。
根据保荐代表人培训中的精神,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如果是相同、相似产品或者同一产业链的上下游的企业,则资产、收入、利润三项指标:
(1)任何一个超过100%,则需要运营36个月方可申报;
(2)任何一个指标在50??100%之间,则需要运营24个月方可申报;
(3)任何一个在20??50%之间,则需要运营1个会计年度方可申报;
(4)均小于20%,申报上市方不受影响。
如果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是非相关行业企业,则资产、收入、利润三项指标:
(1)任何一个超过50%,则需要运营36个月方可申报;
(2)任何一个在20??50%之间,则需要运营24个月方可申报;
(3)均小于20%,则申报上市不受影响。
因此,通常情况下,拟上市公司为了争取上市时间,在上市前实施的合并都是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三)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由于企业合并中,被合并企业需要办理注销,因此,存在资产权属变更转移税收问题,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
营业税
根据《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51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企业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可见,通过合并方式实施重组不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直接销售方式的重组
该种方式的重组非常少见,除非不得已,且涉及的资产价值较少。
例如,辉煌科技采用设立新公司,然后购入原有公司主要经营资产(包括存货、土地、房产、技术、商标等总价值仅为1793.64万元)的方式的原因为:
郑州辉煌完成的增资扩股存在瑕疵。该瑕疵形成了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进行股票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股东们对于实现股票发行上市在认识上出现了分歧。
总之,在准备上市过程中进行的相应重组在所难免,但公司设立的目的是为股东赚取利润,如果企业为此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则无疑影响了上市的积极性。
合理避税的途径是有很多种的,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做相应的税务筹划,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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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怎样可以节税???税收筹划,合理避税方案 头像!
公司所得税对于企业来说是需要缴纳的一种税收,这是国家强制性规定的。
不管是什么企业都需要缴纳公司所得税,这种公司所得税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一种压力,如果公司想要减轻压力,就可以通过节税的方法来减轻公司的压力,所以公司可以选择正确的方法去实现公司所得税的节税。那么公司所得税节税方法有哪些呢?
公司所得税节税方法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理节税
所谓的个人独资企业就是个人出资,这个企业是可以合理避税的,所以企业想要合理节税,就可以以个人的名义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然后将企业当中税率比较高的产业转移到个人独资企业当中去,通过这种方法来降低企业的整体税率,然后实现企业的利益极大化。
在税收洼地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综合税负可以降至:0.5%-3.16%
通过业务分包的方式,把企业利润部分,分包出来。从而达到合理节税的目的
进入到一个特殊行业去进行节税
国家相关法律向幼教、福利机构以及养老院等这些教育机构中,属于特殊行业,这种特殊行业是可以免去营业税。所以企业所得税在节税的时候就可以选择进入到一个特殊的行业,因为这种节税方法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了,企业想要合理节税,也可以使用这种方法。
公司税收筹划主要内容
转嫁筹划
纳税人为了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通过价格调整将税负转嫁给他人承担的经济行为。
节税筹划
纳税人在丌违背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 免税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通过对筹资、投资和经营等活劢的巧妙安排,达到少缴税甚至丌缴税目的的行为。
避税筹划
纳税人采用非违法手段(即表面上符合税法条文但实质上违背立法精神 的手段),利用税法中的漏洞、空白获取税收利益的筹划。纳税筹划既丌违法也丌合法,不纳税人丌尊重法律的偷逃税有着本质区别。国家只能采取反避税措施加以控制(即丌断地完善税法,填补空白,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