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发票内容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
车船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应缴纳的一种税。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
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
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应怎么开具增值税发票?保险公司代收代缴了车船税,没有开车船税完税凭证,而是只在增值税发票上面注明了车船税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第51号公告)规定:“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车船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从2007年7月1日开始,有车族需要在投保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征收的范围为车辆和船舶
请问车船税税票怎么开车船税税票保险机构会帮忙开具,因为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的义务人,并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会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规定:“现对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公告如下: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
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
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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