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购进固定资产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又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等,其进项税额可以全部抵扣;如果购进固定资产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进行税额是不能抵扣的。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的。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需要注意的是,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四种情形是法律主观:说到抵扣很多人可不是很理解,但是要是说增值税应该会比较熟悉。因为有抵扣这一项目,只有增值税才有,在货物需要缴纳增值税,是可以根据发票的进项税进行抵扣其税款。一、固定资产抵扣的相关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租入固定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可归纳为: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额要么全额抵扣,要么不能抵扣。专用于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能抵扣,其余情况可全额抵扣。接受政府补助收入购入的固定资产或者接受政府专项研发补助的专项研发经费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进项抵扣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第(4)点、第(5)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对于进项能否抵扣,与资金来源没有关系,主要是发生的进项税额是否用于上述不得抵扣的项目,如果接受政府补助的购入的固定资产用于上述项目,则不能进项抵扣,用于不在上述项目范围内的,则可以进项抵扣。购置固定资产用于什么项目,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具体结论购置固定资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案例企业购置一栋楼房,价款合计2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20万元。此栋楼房专用于职工宿舍。根据“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相关规定,220万元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不能固定资产抵扣的情形(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固定资产抵扣注意事项1、《条例》及《细则》规定:购进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销项税额,但购进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和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小汽车、游艇)的固定资产(含混用的机器设备)及属于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不动产以及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的原料费和修理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这是这次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关键点。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根据新《条例》、《细则》针对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政策的有关规定作出了补充,即: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统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希望上文的固定资产抵扣的相关规定、不能固定资产抵扣的情形以及固定资产抵扣注意事项的内容会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购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怎么抵扣?购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怎么抵扣?一般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一次性认证抵扣,而不需要再分两年分别计算抵扣了.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五、自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般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账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科目.固定资产如何核算?入账价值的确定:按进价入账(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抵扣,按全部进价入账.如购入的固定资产需安装,则先计入在建工程,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转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根据该固定资产的类型定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按一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注意:当月确定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提折旧)提足折旧并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如提足折旧后,此金额为净残值)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收到清理收入时:借:现金(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收入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