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未报备怎么办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05 05:33:22

对纳税人持续经营期限超过一年以上的免税项目,免税备案实行一年一备,每年一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新开业的纳税人应于首次发生业务办理纳税申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一次性的业务实行一次性报备,应业务发生的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报备手续。 纳税人提供的资料有:

《税务登记副本》;

《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主表)1份;

有关部门批准从事相关货物生产销售的批准文件或证书证明等资料; 对不连续发生业务的、进口业务的、特殊业务的等提供相关原始凭证、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料、帐簿记录以及有关购销合同或其他经营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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