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但因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在迁达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保留,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
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核实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一式三份,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一份,传递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一份。
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将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传递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与纳税人报送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对其迁移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确认无误后,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
南京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法律主观:南京住房补贴申请,不同人员有不同条件:一、外来务工人员具体条件为:在南京市鼓楼区、栖霞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雨花台区已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从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领取租赁补贴。申请领取租赁补贴,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工作和收入稳定,劳动(聘用)合同规范、完备;2、持有合法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或者符合本市积分落户基本条件;3、收入符合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体条件为:1、户籍在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且满5年;2、符合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三、高校毕业生。具体条件为: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2、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具有南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法律客观:《南京市发放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第一条1.户籍在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且满5年。2.符合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
南京市建邺区国家税务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南京市建邺区国家税务局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宁国税函〔2010〕21号),本着“依法、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制定南京市建邺区国家税务局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方案,具体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和领导职数如下:南京市建邺区国家税务局是南京市建邺区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全职能局。内设机构和职责分工区局内设5个行政科室,级别为正科级。根据征管工作需要设置5个税源管理科,级别为正科级。(一)办公室制定区局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区局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区局财务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区局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二)政策法规科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外国居民税收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负责涉税法律事务;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性监督检查;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审核和确认,组织落实本地出口货源征税情况并负责对外复函,负责本地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开具的检查及指导工作;承担税种风险分析、出口退税风险分析、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三)收入核算科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税收预测分析,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的执行;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重点税源;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承担综合税收风险分析。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承担纳税遵从状况分析、征管程序性风险分析;承担在本区域范围内与地税、工商、统计、电力等部门开展信息交换;与外地国税机关协作开展发票逆查、非正常户配对等交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四)人事教育监察科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承担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五)纳税服务科组织、协调和指导区局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加挂办税服务厅牌子,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六)税源管理科税源管理科负责辖区内税源税户管理。其中税源管理五科负责重点项目和行业性纳税评估的实施工作;负责税收风险等级在四级以上纳税人的风险应对工作;负责部分注销企业注销检查、部分涉税审批和优惠政策资格认定等复杂事项的核查;负责非居民税收管理中的常设机构判定检查、关联交易的核查;负责部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核销的检查及指定的专项核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