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春市办理“建筑业资质延续”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一般情况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材料符合要求。)
一般情况需提供: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 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材料符合要求。)
一般情况需提供: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材料符合要求。)
一般情况需提供: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材料符合要求。)
一般情况需提供: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材料符合要求。)
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材料符合要求。)
一般情况需提供: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材料符合要求。)
一般情况需提供: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材料符合要求。)
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材料符合要求。)
一般情况需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材料符合要求。)
一般情况需提供:资质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填写完整。)
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1563012199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1563012199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1563012199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1563012199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1563012199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1563012199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1563012199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双创中心 网点电话:0431-1563012199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1563012199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1563012199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1563012199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1563012199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15630121999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1563012199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1563012199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1563012199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建筑施工资质如何办理延期?建筑施工资质延期的办理步骤如下:
在资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向原资质审批部门提交资质证书延期申请。如果逾期提交,资质证书将自动失效。
企业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基本材料、人员证明、申请表格。
原由省建设厅许可的三级资质,申请企业到注册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出延期的意见。其余由省建设厅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企业到注册所在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省建设厅行政许可受理中心统一上报,省建设厅给出延期意见。中央、省国资委管理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和其他省级厅局下属企业申请延期,直接报省建设厅行政许可受理中心。
提交申请后,如果审批部门认为企业不符合资质标准的要求,将不会批准延续其相应的资质。此时,公司可以在公告结果公布后三个月内重新申请。如果公司未提交延续申请,其资质证书将自动失效,如果需要继续施工活动,公司应从最低级别的资质重新申请。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查阅官方文件。
建筑企业资质延期办理流程建筑企业资质延期办理流程如下:1、首先是在当地建设部门网站上,找到资质延期的办理位置,填写资质延期申请表,然后根据要求准备其他相关材料,并一起提交;2、将上述材料打印出来,然后按照要求装订成册,将纸质材料寄送到相关部门或者带着资料到建设办公部门门当场提交;3、提交所有资料之后就进入了审批流程,会进行初审、复审、审批通过、公示、打印资质证书、企业领证这样的步骤,初审、复审时如果资料有问题,会退回并有相关评价,企业需修改问题后再次提交审批。
通常来说,施工企业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前延长资质,并提前60天办理资质延续的手续。
超过资格证书有效期的,就不能办理延期手续,只能重新申请资。
无论设计资质或者工程资质有效期都是五年,有效期都是在证书写清楚的,要仔细阅读,所以成功申请了工程设计资格证书,就需要管理和维护,如果快要到时间了,施工资质企业需要提前至少60天办理延续。
【法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第二十八条 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
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被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在资质被撤回后3个月内,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核定低于原等级同类别资质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