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建筑工程都有施工合同,一切按照施工合同进行就可以,但是,有时还是会出现工程纠纷。那么,企业伪造资质承接工程如何处罚呢?因此接下来将由为您介绍关于企业伪造资质承接工程会如何处罚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一、企业伪造资质承接工程会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等级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包工程无资质拿不到工程款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包工程的承包方没有施工资质的,如果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承包方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法院是支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三、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者是否承担责任 发包人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承包方施工时,发包人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一般来说,对工程进行施工的,承包方是需要具有相应资质的,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工程的承包方会转包工程,转包的承包方可能是无资质的。
工程资料造假的处罚依据法律分析:工程资料造假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一)如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造假,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二)如工程资料造假中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三)如工程资料造假中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如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资料造假判几年刑工程资料造假是伪造虚假材料罪。
伪造虚假材料罪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工程资料造假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一)如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造假,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二)如工程资料造假中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三)如工程资料造假中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如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都有哪些材料(一)主体结构技术质量试验资料1、道路各层密度(压实度)试。
回填土压实度。
混凝土强度。
预应力张拉。
桩基质量要求齐全(含动载试验,无破损试验)。
沥青混凝土含油量试验 。
(二)原材料试验,各种预制件质量资料,合格证明1、水泥、钢材、砂、石、砖、石灰、石灰土中的土、沥青等原材料试验资料。
计量设备校核资料。
各种预制件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
主要外购件合格证。
(三)工程总体质量综合试验资料1、污水管道闭水试验,污水厂水满池试。
道路弯沉试。
桥梁静、动载试验等。
热力管道压力试。
(四)隐蔽工程验收单:凡下道工序覆盖部分的重要项目都需要隐验手续。
(五)工程质量评定单:分项、分部、单位(群体)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六)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处理、结案及时,有市政质监站认可。
(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有质量目标、措施、落实情况,环保、文明施工安全、 节约及专项方案设计,审批完备,设计交底、施工交底齐备,配比通知单、施工记录。
(八)洽商记录竣工图:洽商、纪要、变更齐全,有编号,手续完备,竣工图清晰完整,与实际相符。
(九)测量复核记录:控制点、基准线、水准点、复核记录,有放必复。
工程资料包含哪些内容工程资料大致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1、前期准备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种专项方案。
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基本包括两块的内容:质量资料和安全资料。
质量资料主要是指各单位工程的各环节施工过程中的平等检测及隐蔽和各种实验资料。
安全资料就是十三本安全账。
后期的资料大致就是对前中期资料的整理归档及竣工图的制作。
工程质量的主要分类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1.施工准备控制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
施工过程控制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管理者的监控行为。
竣工验收控制它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及有关方面(例如质量文档)的质量进行控制。
按施工层次控制:通常任何一个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划分为若干层次。
例如,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可以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等层次;而对于诸如水利水电、交通等工程项目则可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几个层次。
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施工先后顺序的逻辑关系。
显然,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最基本的质量控制,它决定了有关检验批的质量;而检验批的质量又决定了分项工程的质量;分项工程质量决定了分部工程的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决定了单位工程质量;单位工程质量决定了整个项目的质量。
社会的工程建设项目也是越来越多,因为工程的质量问题会与使用者的安全问题息息相关,所以国家和建造方也是会十分的重视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如果在建造的过程中,建设单位、施工方等单位违反了国家规定降低质量标准,并造成了严重的事故后,也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_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