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税务师考过之后,需要按地方税协的年检工作通知的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填写年检电报材料上报所在地方税协进行年检,具体需要关注中税协和各地的地方税协布置的年检工作安排。
执业税务师年检具体流程1、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中税协和地方税协布置本年度的年检工作。
次年2月底前会员按地方税协的年检工作通知的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填写年检电报材料上报所在地方税协。
次年4月底前中税协和地方税协完成对会员年检申报材料的审核及对会员的检查工作。
次年5月15日前,地方税协完成年检工作总结,填写《年检情况汇总表》,报中税协备案,同时向社会公示年检结果。
中税协对地方税协年检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年检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税务师继续教育税务师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两方面,分别是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45分钟为一个学时。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
公需科目包括税务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掌握的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信息技术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包括从事涉税服务工作应当掌握的税收、财务会计、金融、管理、涉税服务业务规范等专业知识。
注销税务师资格证书登记情形税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方税协提请中税协注销资格证书登记:1、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自愿申请注销登记;3、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4、中税协规定的其他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资格证书登记注销情况由中税协通过信息系统予以公告。
如发生注销证书登记的情形消失,税务师可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
一般领到会计证后需要每年年检吗?对,每年都要年检,年检是通过继续教育这种形式完成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继续教育流程
办理事项: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及年检。
办理条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
办理程序:持证人员报名→市财政局受理并登记→集中培训→依据培训内容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
需提交材料: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面授)的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通过网上也可以参加继续教育。会计证都需要年检!会计每年都需要年检,如果本年忘记年检,明年可以一次检两年,但必须年检否则会计证会失效的。
扩展资料:
年检:
翻看你的会计证,上面有有效期,在有效期之前去地方财政局办理即可。如果你的会计证没有有效期,请咨询你们当地财政局,有可能你那里取消年检了。对于取消年检的地方,要关注一下财政局的网站,遇到换证、资格延续的时候财政局会发通知。
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继续教育的形式多样,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不同的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二)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三)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六)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七)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证年审
注册税务师证什么时候年检?几年一检?一年一检,执业会员由事务所统一办理,非执业会员自己去本省税务师管理中心办理。
一般年检时间在春节过后,具体打电话问本省税务师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