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的税款主要是上交中央,只要少部分留给地方财政。 而地税的税款是按不同税种、按不同的比例分配到各级。如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会按不同比例上缴中央和分配到省、市财政,而印花税等就会全部划入市级财政。在制定税收计划和税款入库时,税款已经会自动按预定的比例计算和入库。 但是国税收入,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地方的留成比例也有所不同。个别不发达地区的国税收入甚至可以全部留给地方财政。 从某种意义上讲,地税是地方留成税收。 国税征收的项目有:
增值税;
消费税;
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
企业所得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外资银行、地方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暂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及地方附加;
海洋石油资源开发的各项税收;
出口产品退税;
个体户和集贸市场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中央税和共享税滞纳补税罚款收入;
铁道部门、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地税征收的项目有: 1.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3.土地增值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5.车辆使用税;6.房产税;7.屠宰税;8.资源税;9.城镇土地使用税;10.地方企业所得税;11.印花税;12.筵席税;
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
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 1.增值税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中央75%,地方为25%. 2.除特定的行业和企业以外,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按六四分成,即中央60%,地方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