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相关事项的风险评估
(一)不同税种的风险评估
为充分防范税务风险,审计项目组应结合各税种的具体特性,对被审计单位主要涉税事项的涉税风险进行评估。
增值税
对增值税的评估内容一般应包括:
是否为税收政策较为复杂的行业,例如房地产行业、金融行业、农业等;
(2)是否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如存在出口退税占总收入的50%以上、软件行业即征即退、免税农产品销售等;
(3)增值税项目账面金额与增值税申报表是否存在差异,并分析差异合理性;
(4)计算增值税税负,即当期增值税税负=当期应纳税额累计/当期营业收入,并与行业税负水平比较,以判定是否合理;
(5)当期增值税销项税与进项税变化的比率是否超过10%,指标值=(进项税额变动率-销项税额变动率)/销项税额变动率;进项税额变动率额=(本期进项-上期进项)/上期进项;销项税额变动率=(本期销项-上期销项)/上期销项。
企业所得税
对企业所得税的评估内容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是否为税收政策较为复杂的行业;
(2)是否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如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
(3)所得税项目账面金额与所得税申报表、增值税申报表核对是否存在差异,并分析差异合理性;
(4)计算所得税税负,即当期所得税税负=当期应纳所得税额/当期营业收入,并与行业税负水平比较,以判定是否合理;
(5)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事项是否调整,例如资产盘亏、毁损支出、非正常损失、非公益性捐赠等。
(二)特殊事项的税务风险评估
除各税种的风险评估外,还应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可能存在风险的特殊事项。一般来看,特殊事项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被审计单位或者其子公司的重组活动,是否涉及现行税收法规规定的重组交易,适用特殊重组或一般性重组的税务处理是否正确;
被审计单位营运模式的重大改变所对应的税务处理是否正确;
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业务,被审计单位以及大股东的税务处理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存在重大关联方交易,以及关联方交易定价的合理性;
是否存在税务机关或海关对被审计单位的检查、质询或争议等。
(三)重点报表项目的税务风险评估
针对不同的报表项目,应考虑其可能涉及到的税务风险。以下表述中涉及到的科目名称,指与该科目名称相关性质的核算内容,并不局限于具体核算的会计科目。相应的税务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的差额部分是否已做纳税调整;
(2)被审计单位是否从上市公司取得股息、红利且持有时间超过12个月,是否适用被审计单位所得税免税政策;
(3)被审计单位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是否以正确的计税基础作为成本进行扣除;
(4)被审计单位对外投资期间,除追回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是否出现特殊事项导致的变化。
(5)被审计单位对外投资涉及海外投资,因税制、税率、投资分红、投资收回等方面存在差异,是否会对个别报表或合并报表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产生影响。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1)对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中,是否包括资金融通业务;
(2)其他应收账款中是否包括除加工贸易台账保证金外的其他海关保证金。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2)是否存在将固定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如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交际应酬、职工奖励或福利、股息分配、对外捐赠或者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3)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否符合税法相关规定。
存货
是否存在将存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如用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职工奖励或福利、股息分配、对外捐赠或者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
(1)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和年限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2)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长期待摊费用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否在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否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是否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低于3年。
其他应付款
(1)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因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是否需要确认为应税收入;
(2)对于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是否已并入被审计单位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3)长期挂账的应支付给个人股东的款项是否已视同股利分配计缴个人所得税;
(4)如果审计期间内客户存在对境外实际支付或者应付未付的利息、服务费、特许权使用费等款项,是否已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及增值税(如适用)。
预收账款
(1)如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是否在货物发出时确认为增值税的应税收入;
(2)如采用预收款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是否在收到款项时确认为增值税的应税收入。
预提费用
预提向外国被审计单位支付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款项时,被审计单位的税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以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额(不得扣除其他税费支出)代扣代缴了相应的预提所得税,是否代扣代缴了增值税(如适用)。
税务风险评估是指什么为防控税收风险,税务部门上线了企业税务风险的识别与评估系统,根据纳税人财务数据、申报信息等对企业税收风险高、中、低三个等级。
对税务评定企业高级风险的,作为稽查案源移送税务稽查部门处理,对税务评定企业中级风险的,开展纳税评估,对税务评定企业低级风险的,由企业自行进行核查和风险排除。
小规模纳税人税务风险有哪些?很多朋友都有这样一个误区,认为自己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增值税抵扣,所以进货时就不需要索取发票,这样是对的吗?
就在近期,有小规模纳税人收到税务风险提醒:小规模纳税人有销无进,没有提供任何进行发票,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小规模如果只有销项没有进项存在很大的税务风险,很容易成为税务稽查的对象,而小规模纳税人主要的税务风险如下:
开票额正好在免征额临界点
现小规模免征额调高到月15万或季度45万,有很多小规模纳税人开票额就随着免征额临界点浮动,之前是季度27-30万之间,现在季度40-45万之间,这样不想引起税局的注意都难。
存在大量作废发票或作废发票异常
公司存在大量的作废发票或开票金额快达到免征额临界点时,出现作废发票现象,这些都会被税局稽查作废普票份数10份,比例占当期全部普票50%以上,或作废普票金额占当期全部正数普票金额50%以上,开具金额10万以上;满足任意一个条件,都容易作为异常企业预警,将会被税务局要求自查并且反馈结果。
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
很多朋友认为小规模的标准就是年500万以下,只要1月-12月分累计开票额控制在500万以内就没问题了,其实政策中说的年销售额,指的是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销售额,并不是我们理解的公历年度1-12月。
很多朋友没有理解清楚,被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增加企业负担。
一址多户开具发票
在同一地址注册多家小规模纳税人来开具发票,同一IP地址对外开具发票等等。一址多户开具发票
短时间内开票异常
有一些刚成立的小规模纳税人,短时间内开具大量发票,且法人或负责人年龄偏大或户籍不在本地等等。
个体户不记账
税局明确: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需要记账;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需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
曾经有个体户没有建账被罚5万多的例子!
个体户没有业务,可以不报税
很多小规模的个体户认为,咱没有业务发生,就可以不报账,这其实是跟0申报混淆了,0申报不等于是不报税!0申报也是需要在规定时间向税务进行报税。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户免税不纳税就可以不用报税
这里的免税是指个体户月销售额15万元或季度45万以下可免征增值税。很多人认为,没超过免征额不用交税就不用报税,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个体户销售额无论有没有超过月15万或季45万元的,都应当记账报税,只有申报了才可以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