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资金紧张时,对外融资是必然的。
一方面可会向银行借款,另一方面也可通过企业间拆借,甚至还可向个人借款来渡过资金短缺的危机。
本文要讲的是企业向个人借款时账务和税务的处理方式。
一定要签订借款合同 向个人借款时,一定要记得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中要约定清楚借款期限和借款利息。
之所以重点提到借款合同问题,有几个原因: 第一,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后,避免后期不必要的争执和麻烦。
第二,未来企业向个人还款时,应对金融管制。
企业向个人转款,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总金额是有限制的。
向银行出具借款合同,到时候才能正常向个人转款。
第三,需要个人到税务代开借款利息发票时,税务机关也需要看借款合。
借款的账务处理 个人把资金借给了企业,对企业来说需确认为债务。
企业在进行会计账务处理时,不能走“短期借款”或者“长期借款”科目,“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主要核算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
企业向个人借款,只能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
借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借款还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借款 贷:银行存款企业向借款人支付利息,做财务费用即可。
借:财务费用—借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三、借款利息的涉税处理 企业向个人支付利息,个人自身不能开具利息发票。
问题来了,利息没有发票,税务以票控税,不会认可此费用在税前扣除。
企业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需要将此利息费用做纳税调整。
要取得利息发票,只能到税务申请代开。
需携带借款合同等资料,税务代开的发票名目多为“资金使用费”。
税务代开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3%,税额需由个人(债权人)先行缴纳。
此外,个人(债权人)取得利息收益,需要债务人(企业)代扣代缴个税,个税税率20%。
【举例】张三借款100万元给甲公司,约定年利率12%(含税),一年期满后甲公司向张三还本付息112万元。
张三缴税情况如下: 增值税:【120,000÷(1+3%)】×3%=3,495.15附加税:3,495.15×12%=419.42个税:【120,000-3,495.15-419.42】×20%=23,217.09三项税合计能占到利息总额的22.61%。
现实中,个人(债权人)往往会要求企业(债务人)承担开票税费。
如果由企业(债务人)承担税费,企业(债务人)只能将之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且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借:营业外支出—代交税费 贷:现金 对于企业来说,取得了资金使用费发票,利息费用是否就能税前全额扣除呢?不一定。
还要比照税务认可的扣除标准,即不高于金融机构同期的贷款利率水平。
在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水平之内,允许所得税前扣除。
超出了,超出部分不得扣除,需做纳税调整。
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如何处理 税务长期以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不含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由于缺少有效资产抵押或担保,从金融企业取得贷款十分困难。
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少企业还选择了向金融企业以外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非金融企业)借款。
关于企业借款利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散布于多件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中,如果缺乏系统的综合理解,在会计涉税处理上就可能不够完善,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法律依据:《贷款通则》 第三十二条 贷款归还: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当及时筹备资金,按期还本付息。
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
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十二条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信用贷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公司借款给个人怎么税务筹划公司借款给个人,如果实际情况就是没有利息,这种情况不需要缴纳任何税款。
公司借款给个人,如果个人有取得借款利息收入,需要根据利息收入情况,去税局填写申报表缴纳各项相应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