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软件公司的目标客户主要为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部门以及企业级用户。
税务软件公司主要依靠与税务部门合作开发操作软件并持续的进行相关维护运营来赚取收入,同时研发面向企业的设备软件,赚取普通企业级客户的钱。
税务软件公司比较出名的有: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国税增值税报税软件提供商之一)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信息)是由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控股、以信息安全为核心技术的IT行业高新技术国有上市公司,于2000年11月1日成立,2003年7月11日在A股市场成功挂牌上市(SHA:600271),是中国IT行业最具影响力的上市公司之一。
面对国家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机遇,航天信息积极贯彻集团公司“大防务、大安全”的发展理念,依托航天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组织大型工程的丰富经验,重点聚焦IT民用领域,业务领域涉及政府及行业信息化,重点发展税务、政务、公安、交通、金融、广电、教育等行业的信息化市场,并积极拓展企业的信息化市场。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航天信息已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销售渠道和服务体系,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5个计划单列市建立了近40家省级服务单位、200余家地市级服务单位、400余家基层服务网点。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税三期系统中标企业)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ERVYOU GROUP)是以软件研发、财税业务咨询、企业互联协作等为主营业务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以下简称“税友集团”)。税友集团一直以“为税务信息化服务,做全体纳税人忠实的朋友”为己任,为全国范围内超过500万家企业和政府组织提供财税咨询和信息化服务。
自创立以来,税友集团秉持“专注税务、服务立身”的经营理念,专注于税务信息化建设,为税务局和纳税人提供全方位服务。税友集团在西安交大设立了软件研发基地,依靠交大雄厚的科研力量进行技术预研,为集团产品线的开发提供技术储备;在北京成立了税务行业研究中心,吸纳北京前沿行业资讯进行税务信息化趋势研究,为集团产品线的发展指明方向;在扬州创立了税务云产品研究与培训、服务基地,为全国纳税人提供基于大数据和云技术的各类产品与远程技术服务。2010年,集团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和成熟的应用经验连续中标国家金税三期工程核心项目,继续全程助力我国税务信息化系统建设。目前,税友集团已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产品链,包括:税务管理产品线、纳税人财税管理及增值服务产品线、企业信息化应用与互联社交产品线。现已成功将上述产品线应用于全国三十多个省市地区,全面参与国家税务总局及各省市级税务系统的税收管理、税源监控、纳税服务等系统的筹划建设。
在数据分析领域,税友集团依托业内资深的业务和技术专家,打造以“数据分析基础平台”为核心的一系列产品,助力税务机关建立信息管税平台,为新时期税源专业化管理、征管模式变革保驾护航;税友基于数据仓库理念,建立了完善的税务数据逻辑体系,积累形成了完备而独具特色的指标体系、算法、模型、分析应用等,开发形成了包括风险管理产品和税务审计产品在内的一系列数据分析产品体系。经过持续多年的努力,税友集团已成为税务数据分析领域的领导者。截至目前,该产品线的系列产品方案已经先后在河北、陕西、新疆、四川、浙江、上海、江苏等多家省级税务机关推广应用,并于2010年一举中标国家税务总局的金税三期核心项目。
上海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国税增值税报税系统提供商之一)
上海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是经国家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授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上海地区增值税税控发票系统的服务单位,承担国家“金税工程”中的重要部分——增值税税控发票系统在上海的推广与技术服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托国家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集团公司的技术、人才、资源和管理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一直专注于信息安全类产品的开发、销售和技术服务。公司主要致力于提供面向税务、政府的信息安全产品和技术服务。目前,公司已经纳入了快速、稳定、健康、科学的发展轨道,公司具有健全的营销和服务网络,以信心服务的理念服务客户,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百旺金赋始终秉承“用户的满意就是我们最大的成功”,“用户的赞誉就是我们最大的信心”的经营理念和品牌承诺,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与口碑。与社会各界朋友真诚合作,作为您最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随时准备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公司目前设立有:销售部、产品部、技术服务部、呼叫中心、培训部等部门。在研发、技术服务、市场推广和系统集成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了能提供统一、快捷、专业、高效的服务,我们投资建设了能全天候开展服务的呼叫中心,为纳税人端软件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业务咨询、软件使用、故障排除等业务工作。
百旺金赋以人为本、励精图治,管理水平不断跃上新的台阶。公司对人才十分重视,并把人才的吸引、培养和使用看成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的根本。公司建立了一支以高学历、高素质、年富力强的多方面人才为骨干的专业技术服务团队,队伍稳定且工作高效。公司实施有效的管理制度,逐步提升员工的薪酬待遇与发展空间,全面构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成为信息技术专家和卓越品质的创造者。
全国税务规划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的申报具体条件世界500强企业在华CFO、税务总监;国内上市公司、集团公司财务副总裁、财务总监、税务总监;税务部门领导、业务骨干;大型中介机构合伙人、高级经理等。报名方式见扩展预读“税务领军人才”博客。 完整实用的知识结构,丰富的学习进程安排,权威实战的师资团队,以及业内颇高的认可度是我当初选择人大税务领军人才班的主要原因。事实证明我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李 静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部长引领税收创造价值的方向,税务规划领军人才是一支理解和探讨“依法纳税”更深层次内涵的队伍。------吴景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税务总监 税务领军班专家委员会负责企业税务规划领军人才班学员的授课和考评,税务领军班专家委员会委员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政策立法官员、实战税务专家 和人民大学及国际著名财税专家、学者共同组成。税务领军班专家委员会全体委员即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他们都是财税领域的顶级专家。税务领军班专家委员会主席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担任;名誉主席由原国家税务总局国际司副司长苏晓鲁担任;副主席由财政部税政司所得税处处长郭垂平担任。 学制一年半,每两个月上课一次,每次集中授课2-3天。晚上案例讨论或沙龙活动。课堂教学: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 实地教学:国内优秀企业 国外培训:美国、法国、韩国等地 学费:49800元/人(含课堂教学费、实地教学费、资料教材费、政策咨询费、论坛沙龙费、证书费、教学管理费、增值服务费及终身继续教育费(每年1次2天的知识更新培训))。食宿:学员学习期间我院协助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1、每月最新税务会刊;及不定期、分行业的税务专刊(及时传递最新税收政策讯息)2、永久享有税务规划师历届学员即时在线网络交流资格3、税务专家解答政策问题4、每年一届高层税务论坛与会资格及财金学院校友会的高端讲座、大型活动参与资格 模块一:税收新政策解读与税务规划 模块二:税收战略与集团税务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配套政策难点解析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析与运用汇总纳税热点问题处理(案例分析)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处理所得税汇算清缴高级实务(案例分析)企业涉税疑难问题处理及涉税争议处理增值税最新政策热点问题剖析与税务规划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热点问题剖析和规划 集团经营战略与税收价值创造集团公司纳税筹划涉及的税种及其相关规定汇总纳税的所得税筹划的具体案例集团管理服务费:案例分析与筹划集团内部成本分摊汇算清缴阶段如何有效地开展纳税筹划集团内部经营管理与税务筹划跨境经营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模块三:资本运作与财税规划 模块四:企业重组中的税务处理与税务筹划 各种资本运作模式涉税问题及相关规划IPO模式,企业IPO之前的税收策略等等境内其他各种投资/PE的涉税问题与规划境外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含返程投资)及境外造壳、买壳上市的涉税问题分析其他的资产证券化(如: REITs) 的涉税问题其他境外投资涉税问题,如: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离岸公司运用应注意的问题、税收抵免问题等; 资本运作产生关联方交易的涉税问题 《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政策分析股权投资的税务处理与税务规划股权收购、债务重组的税务处理与税务规划企业合并的税务处理与税务规划企业分立的税务处理与税务规划资产收购的税务处理与税务规划跨境重组的税务处理与税务规划企业清算流程与税务规划资产重组经典案例分析 模块五:税收与会计 模块六:税收与法律 新会计准则和新税法差异比较分析所得税会计实务与税收重大差异处理企业合并会计实务与税收重大差异处理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实务与税收重大差异处理利用财务报表分析纳税风险金融工具会计处理与税法差异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会计重大差异调整处理... 《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如何规避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陷阱企业经济合同涉税条款与法律风险企业重组并购的法律问题企业相关经济法规的分析与运用涉税争议的法律救济税务筹划与法律风险 模块七: 企业合并的会计实务 模块八: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税务风险管理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案例分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案例分析)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案例分析)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案例分析)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案例分析)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处理和被购买方的会计处理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实务(案例分析)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实务热点问题讲解 内控环境建设: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对资金、存货、工程项目以及固定资产的控制长期股权投资、筹资、并购活动控制与风险防范对采购、销售、合同协议、担保的控制点设置预算、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要求与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建设中的税收风险考虑案例:中石油、中石化内部控制与评价 模块九:国际税收(税收协定与外国税制) 模块十:国际会计准则 国际税制差异及与主要经济体的税收协定中国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条文解释与运用特别纳税调整与关联交易转让定价实务非居民企业税收政策与税务管理走出去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及案例境外所得税收低免政策与操作国际避税筹划方法和手段、香港税制、外国税制 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标准的总体介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的对比海外上市按国际准则编报财务信息的重点难点在国际、国内会计准则下的企业资产重组与资本运作应注意事项在国际准则下会计师角色和法律责任的变化国际会计准则对评估与财务报表影响 论坛沙龙活动 1、 每年12月份召开一届“全国税务风险管理高层论坛”。2、 每次课程期间晚上举办案例讨论或沙龙活动,由税务专家及优秀学员共同主持。3、 不定期组织赴优秀企业实地考察学习,促进业务交流、经验分享、加强合作、资源共享。 3月 课堂教学(人民大学)19日-20日 税务与会计 郭垂平:财政部税政司处长19日晚 沙龙:专题研讨与学员沙龙 焦晓宁: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处长4月 课堂教学(人民大学)15日-17日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税务风险管理 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中国石油联合19日晚 沙龙:专题研讨与学员沙龙 组成的内控培训专家团成员4月 课堂教学(深圳市委党校)23日-24日 企业重组中的税务处理与税务筹划 郭垂平:财政部税政司处长20日晚 沙龙:专题研讨与学员沙龙 (59号文的制定者)5月 课堂教学(人民大学)21日-22日 企业合并的会计实务 焦晓宁: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处长23日晚 沙龙:专题研讨与学员沙龙5月 课堂教学(扬州税院)28日-29日 资本运作(IPO)与财税规划 辛连珠、及其他扬州税院教授28日晚 沙龙:专题研讨与学员沙龙6月 课堂教学(深圳市委党校)18日-19日 国际会计准则 焦晓宁: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处长18日晚 沙龙:专题研讨与学员沙龙 钱逢胜:上海财经大学教授6月 国外培训(地点待定)24日-26日 国际税收(税收协定与外国税制) 朱 青:中国人民大学教授25日晚 沙龙:专题研讨与学员沙龙 国外著名大学国际税收教授和外国税务总署官员等7月 课堂教学(人民大学)16日-17日 税收与法律 著名税务律师16日晚 沙龙:专题研讨与学员沙龙7月 课堂教学(海尔集团)23日-24日 税收战略、跨国经营与集团税务筹划 郭垂平:财政部税政司处长 朱 青25日晚 沙龙:专题研讨与学员沙龙 及海尔集团高层管理者24日下午 考察海尔产业园及经验交流座谈会
国际税收合作机制的具体事项有哪些(一)相互协商
中国所有的税收协定都列有相互协商条款,这些条款构成了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税务问题的法律框架。自1985年中El税收协定执行以来,中国税务主管当局积极就具体案例与有关国家税务主管当局进行协商,解决了一系列重、特大税务纠纷,例如:1998年,中国某船运公司在几个亚洲国家设立的子公司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税收歧视,有些不该征税的征了税,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列入了应税范围。某国还冻结了中国公司的银行存款,使中国船舶滞留在港口,每天都要交纳几十万美元的港口使用费。该公司将有关案情提交给国家税务总局后,我方迅速与对方展开协商,妥善地解决了这一纠纷,为中国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近年来,中国税务主管当局还妥善解决了:(1)中国某航空公司与俄罗斯税务当局在缴纳道路建设税和文化设施税方面的争议;(2)中国某金融机构与日本税务当局的税务争议;(3)中国某中资企业与巴基斯坦税务当局在利息免税待遇上的争议。
“走出去”的企业与个人在与中国没有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遇到税收问题时,也不排除由两国税务主管部门通过协商解决争端的可能性。具体工作中,中国曾尝试性地做了一些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例如:中国与乌拉圭虽然没有税收协定,中国某海运公司在乌拉圭遇到税收问题后,经过中国与乌拉圭税务局的友好协商,成功解决了税收争议。
(二)情报交换
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是指税收协定、情报交换协议或征管互助协议缔约方主管当局,为实施协定、协议以及协定、协议所含税种相应的国内法律法规,而相互交换所需信息的行为。它是缔约方应当承担的一项国际义务,也是有关国家之间开展税收征管合作的主要方式。其主要目的有两个:一个通过核实某些事实以便正确执行税收协定;二是协助税收协定缔约方实施其国内税法。情报交换可以一定程度上消除纳税人跨国经营的无国界性和税收管理的有国界性之间的矛盾,有效地打击了滥用税收协定的国际偷、逃、骗税行为,因此它是国与国税务当局之间合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情报交换一般限于签订有税收协定、情报交换协议或征管互助协议的缔约国之间,极少数通过国内法实施税收情报交换。情报交换必须通过主管当局进行,实施情报交换的有关文件由有关国家税务主管当局代表签署。中国的税务主管当局为国家税务总局。情报交换的类型包括专项情报交换、自动情报交换、自发情报交换、行业范围情报交换、同期税务检查和授权代表访问等。专项情报交换是指一国税务主管当局就国内某一税务案件提出具体问题,并依据税收协定或其他法律工具请求另一国税务主管当局提供相关情报,协助查证的行为。自动情报交换是指一国税务主管当局以批量形式自动地向另一国税务主管当局提供有关纳税人取得专项收入情报的行为。自发情报交换是指一国税务主管当局向另一国税务主管当局自发地提供其认为对另一国税务机关有用的情报的行为。行业范围情报交换是指不针对特定纳税人,而针对某一经济部门,由协定或协议缔约国税务主管当局共同研讨某一经济行业的运营方式,资金运作模式,价格决定方式,偷税、避税新趋势并相互交换信息的行为。同期税务检查是指两个或多个国家的税务主管当局同时并独立地在各自国家内,对有共同或相关利益的纳税人的纳税事项进行检查,并互相交流相关信息的行为。授权代表的访问是指一国税务官员经本国税务主管当局的授权并应另一国税务主管当局的邀请,或经另一国税务主管当局的同意,对另一国进行实地访问,以获取税收征管所需信息的行为。
中国对外签订的90个税收协定和两个安排均列有“情报交换”的条款(通常是第26条),规定:“为实施协定和国内法,缔约国双方应交换税收情报”。总局于2006年出台了《国际税收情报交换T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了中国情报交换工作。
(三)征管互助
税收征管互助最早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即一国应另一国请求,协助或代为行使税收管辖权,以实现跨境欠税追缴或其他跨国税收主张。征管互助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边征管互助,即在双边税收协定中列入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税收协定范本第二十七条相似或相同的规定,然后在此基础上税收协定缔约双方相互给予协助。另一种是多边征管互助,即多个国家签署关于相互给予征管互助的多边协议,并在此基础上相互给予协助。目前世界上有两个非常有影响的多边征管互助协议。一个是1988年在斯特拉斯堡诞生的《税收征管互助协议》,任何同意该协议的国家均可通过国内法律程序成为该协议的缔约国。截至目前,已有阿塞拜疆、比利时、加拿大、丹麦、芬兰、法国、冰岛、荷兰、挪威、波兰、瑞典、美国等在该协议上签字。另一个是1989年诞生在北欧的《北欧税收征管互助协议》,是由丹麦、格陵兰岛、芬兰、冰岛、挪威、瑞典等北欧国家共同签署的多边互助协议。
目前,对于征管互助,因涉及中国国内法以及国内行政措施的配套建设,仍在进一步研究中。但是,长期以来中国与其他国家税务当局之间积极开展互相访问、提供实习培训机会、技术合作、提供咨询,促进了合作与交流,因此这些交流方式应属广义上的国际征管互助。例如:总局接受英、美、法、荷等发达国家和蒙古、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等发展中国家税务局长来访,总局领导也对美国、俄罗斯、法国、意大利、奥地利、匈牙利等国的税务机关进行了访问。2007年3月,中国与荷兰王国税务与海关管理局签署了((2007~2009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与荷兰王国税务与海关管理局技术合作安排》。当年,分别为税收收入分析与预测和企业所得税两个方面的内容安排了专家来华咨询,并且根据《安排》内容派员赴荷兰进行为期两周的企业所得税培训。同时,中国也为亚洲、非洲等发展中国家提供帮助,中国已为其培训税务官员百余人次。
(四)国际组织合作
自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国际交流与合作越来越多,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和合作也日益广泛深入地开展。
1.与联合国发展计划署(UNDP)的项目合作。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经与UNDP进行了四期项目活动,目前涉及的课题有:业务流程再造与金税三期业务需求的技术咨询、地方税改革、环保税、非居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召开国内研讨会;组织境外考察和国内培训。此外,还出版了《国家税务总局UNDP项目成果集》(2006年度)、《国家税务总局UNDP项目成果集》(2007年度)和《国家税务总局UNDP项目赴美培训课题研究论文集》,一方面展示了项目研究成果,另一方面能与税务系统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共同分享这一成果。2007年项目的执行为中国税收改革、制度创新、资源优化、合理配置以及具体操作等提供了较大的帮助。
2.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项目合作。
一是中国OECD专题研究小组积极派员参加了OECD财委会有关税收协定、税收政策分析与统计、跨国公司税收、国际避税与逃税及消费税收5个工作组的多次会议和活动。
二是中国与OECD就情报交换协议和税收协定等题目进行了多次政策对话,邀请OECD专家就国际通行的做法进行介绍,对以上领域的有关政策和法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对中国在以上方面的立法决策和进一步研究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三是在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与OECD共同举办了多期培训班,内容包括:金融工具税收、税收协定、转让定价指南、增值税政策与管理。这些培训作为OECD对中国的技术援助,对提高税务队伍的业务素质起到了很大的帮助。
四是积极利用OECD多边培训中心的资源,派员参加了OECD在土耳其安卡拉、韩国首尔、奥地利维也纳和匈牙利布达佩斯举办的多次班次的课程,学习了OECD在转让定价、税收协定谈判、税收优惠、税收政策模型、税收协定、中小企业税收审计、税收政策分析、金融工具税收、国际反避税与逃税、跨国公司审计、非居民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通过OECD的技术援助,中国在众多领域都得到了帮助与提高,例如:通过与OECD专家的交流,我们在协定执行工作中对弃籍征税、跨境财产损失抵扣等概念的理解更为深入和清晰,对于协定与国内法的关系也更加清楚,这些都有利于更好地执行税收协定和维护中国的税收权益;在反避税领域,我们通过交流和学习掌握了跨国恶意税收筹划的基本手段与识别技巧,和国际同行探讨了对策。在税务审计方面,通过培训我们学习了毛利率法、资本对比法、现金余额法、方法测试法等多种审计方法,了解了欧盟的税务审计程序,并充分感受到电算化(EDP)审计在OECD成员国的普及与完善。
与其他国际组织和地区性税收组织的合作。
组织参加了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07年度磋商;还派人参加了中国人民银行与IMF联合举办的2007年度“金融规划与政策课程班”(大连)和“自然资源税收和财政透明度课程班”(华盛顿)。还参与了外交部牵头的中非合作论坛等一系列国际合作活动。
在与地区性税收组织的合作方面,我们派团参加了利兹堡会晤机制(LCG)、亚洲税收管理与研究组织(SGATAR)的年会、联合培训和工作级别会议、亚洲税收论坛(ATF)、联合国国际税收专家委员会会议和联合国发展与融资会议、国际财政协会(IFA)年会和执委会会议、美洲税收管理中心(CIAT)、欧洲税收管理组织(IOTA)、英联邦税收管理组织(CATA)、亚洲及大洋洲税务师协会(AOTCA)等地区性税收组织的各类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