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税务注销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03 03:40:24

企业在办理各项税务事宜时,税务登记证是必不可少的证件。

税务登记证也是各位财务会计人员对企业税务内容进行处理的证件,但是,税务登记证在有些情况下是需要会计人员去办理注销的,所以,了解税务登记证注销的办理流程也是很重要的。

深空网今天就为大家整理关于税务登记证注销的详细流程。

税务登记证注销应按如下流程:一、对于国税和地税共同管理的账户,纳税人一般需要先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的注销登记。

然后,再到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注销。

(备注:目前基于国税地税合并,只需前往国税办理即可。

企业财务人员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并到相应的主管国税局申请发票和税款的清缴。

上述流程完毕后,携带《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前往主管税务机关的对应服务窗口申请办理税务注销。

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人员录入受理的资料信息,并将回执单交给办税人员。

主管税务机关会对注销申请进行相应的稽查,核准。

并将核准意见盖上税务公章后交给办税人员。

办税人员凭此项盖上公章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加上其他的相关材料到对应窗口办理注销核准的手续。

核准注销经税务局批准后,税务机关收回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同时,为纳税人提供《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注销登记法规参考:《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九条。

公司注销税务流程

法律主观:简单来说公司经营不下去,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是关闭公司之前就需要做好相关的收尾工作。毕竟公司关闭处理不是一些小商家关门一样简单,该有流程是必须药完成的。一、公司注销税务处理方式1、公司注销如果是地税共管户,那么一般纳税人首先就应该办理国税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办理好了之后自取处理地税注销登记。2、登记地税和国税纳税人还需要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并到主管区局申请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3、纳税人办理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之后,持《注销税务登记表》前往主管区局或者是主管税务办事处的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注销。4、税务人员录入注销税务登记受理信息,并向纳税人发放受理回执。同时主管税务机关需要对纳税人实施注销税务稽查(核准)。5、纳税人凭主管税务机关实施注销税务稽查(核准)后加盖同意注销意见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原注销受理回执及税务登记证到主管区局或主管税务所的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注销核准手续。6、税务人员的受理纳税人的注销核准申请后,收回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并为纳税人开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二、注销税务登记的期限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2、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三、公司注销后债权归属1、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归属于公司原股东取得其所有权,而不能属于公司原债务人所有。股东应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公司注销后原公司的债权转化为原股东的债权,公司在清算终结后,股东分得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当然应包括公司遗留的、尚未实现的债权。对于这部分债权,因为公司已不存在了,失去了由原公司继续行使权利的依据,只能由原公司的股东来行使权利。2、分配债权给股东。在这种模式下,公司不履行债权转让程序,而是在分配公司剩余财产时将遗留的、尚未实现的债权直接分配给股东。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清算完毕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当然,从程序上说,分配到该债权的股东,如要实现该债权,则仍应履行《合同法》所规定的程序,才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依法作出解散、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或者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文件;(三)清算报告、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四)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进行清算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指定证明;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二项、第三项材料;因合并、分立而申请市场主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三项材料。

公司税务注销流程及需要的材料

法律主观:公司注销流程及材料是,成立清算组,携带股东协议,公司执照资料到工商局进行清算备案,发布注销公告,公告期后,携带税务登记,股东身份证明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到政务大厅工商窗口办理注销手续,办理公章注销。一、公司注销流程及材料有哪些公司注销流程及材料是:1.清算备案公司应开股东会成立清算组,将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清楚,将清算报告和注销申请书,连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股东协议等材料,一起提交工商部门,进行清算备案。2.公告在工商部门认可的报刊、媒体上发布注销公告,向社会通报注销决定。登报日期不得少于45天。3.税务注销公告期后,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股东身份证、发票、税控器等材料,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手续。4.工商注销办理税务注销后,携带注销证明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股东会议决议、清算报告、公司的公章,到政务大厅工商窗口办理注销手续。5.公章注销公司注销之后,应到政务大厅原备案的公安窗口办理公章注销。二、公司注销的法定条件公司注销的法定条件有:1.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法定事由出现时。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4.股会决议解散。5.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主要是公司注销要登报45天,然后国税注销受理45天,地税受理45天,因此时间都会比较长。公司注销之前应当依法完成清算程序,制作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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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菜单,进入注销登记引导页;第二步:点击【注销预检】按钮可对未办结事项进行展示,处理完未办结事项后,再办理注销登记。第三步:处理完欠税、处罚、逾期未申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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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的公司注销流程:第一步:成立清算组公司除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均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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