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期限,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纳税或者应纳税的期限,那么纳税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纳税申报的期限是多久?不同税种的纳税期限有不同的规定。
我国确定各税种具体的纳税申报期限一般为:1、企业所得税。
纳税期限为“月”、“季”的,申报期限和缴纳期限为“月后15日”、“季后15日”;全年汇缴申报期限和缴纳期限为“年度终了后45日(各地一般予以延长)”。
个人所得税。
(1)定期定额账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为“月”,简化征收期限为“季度”和“半年”;申报期限和缴纳期限为“月后10天”、“季度后10天”和“半年后10天”;(2)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为“月”,申报期限和缴纳期限为“月后7日”;(3)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期为“年”,申报期和缴纳期为“年后30日”;纳税人在一年内多次取得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所得的,纳税期限为“次”,申报期限和缴纳期限为“7天”;(4)从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纳税期限为“年”,申报期限和缴纳期限为“年后30日”。
资源税。
纳税期限为“月”,申报和缴纳期限为“月后10日”。
根据税法,纳税期限还有1日、3日、5日、10日、15日,纳税人一般按月申报。
房产税。
(1)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纳税期限为“月”,申报和缴纳期限为“月后10天”;(2)企业和其他单位的纳税期限为“季度”和“半年”,申报和缴纳期限分别为“季度后20天”、“5月20日”和“11月20日”;(3)个人纳税期限为“季度”、“半年”和“年”,申报和缴纳期限分别为“季度后20天”、“5月20日、11月20日”和“7月20日”。
印花税。
印花税纳税期限为“次”,汇总缴纳的也可按“月”,申报和缴纳期限为“月后10日”。
土地增值税。
纳税期限为“月”、“季”,申报和缴纳期限为“月后7日”、“季后7日”。
车船使用税。
纳税期限为“年初”,申报和支付期限为“年初三个月”,新车或补充车的纳税期限为“次”。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参照营业税有关规定。
土地使用税参照房产税有关规定。
纳税人必须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前申报缴纳各项税款。
国家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最后一日的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是指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周六、周日等),可以顺延一天。
法定节假日超过3天的,可以按实际天数顺延。
税务申报时间有哪些规定呢?税务申报时间具体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消费税纳税申报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营业税税纳税申报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是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是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期限,或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各税种纳税申报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各税种纳税申报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消费税纳税申报期限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营业税税纳税申报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⑴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⑵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⑶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⑷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⑸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1)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期限。
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⑵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⑶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⑷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⑸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⑹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需要延期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2)代扣代缴申报期限。
⑴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⑵扣缴义务人违反上述规定不报送或者报送虚假纳税资料的,一经查实,其未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中反映的向个人支付的款项,在计算扣缴义务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作为成本费用扣除。
⑷扣缴义务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经县级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申报。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同时进行申报。
资源税
纳税人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个月为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房产税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车船税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烟叶税
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耕地占用税
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耕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对新征用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申报缴纳税款)。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汇总缴纳限期额由地方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
文化事业建设费
纳税人在申报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同时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