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了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企业所得税方面给予了较大力度的减免税政策。但若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则不得享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际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落在以下计算的区间内,企业利润总额虽然增加,但税后利润却减少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2.5%×20%=2.5%;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率为25%×20%=5%。 这里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的企业。
这里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并不完全等同于会计利润总额,因为税会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比如某些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是限额扣除的,如业务招待费(税法规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税前扣除且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广告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特殊行业30%,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职工福利费(超过合理工资薪金总额的14%部分不得税前扣除)等。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总额之间存在以下关系: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若企业其他条件均属于小微企业的要求,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时,是享受小微企业的最高限额。在不考虑纳税调整额时,企业会计利润就等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便于分析,我们以会计利润等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前提,实际运用该推导结果时,将纳税调整额加进去就可以。
利润总额为300万时,企业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00×2.5%+(300-100)×5%=12.5万,税后利润=300-12.5=287.5万。 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临界点300万,则企业不得享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税率为25%。在保证税后利润同为287.5万的情况下,企业的利润需要达到多少呢? 假设会计利润为X,那么X×(1-25%)=287.5,得出X=383.33万元。 会计利润为383.33万元是企业能够同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相等税收利润的临界点,若企业的年度会计利润落在300(不含300)——383.33(不含383.33)万元之间,意味着企业会计利润增加,而税后利润却降低了,比如企业会计利润为350万,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为350×25%=87.5万元,税后利润为262.5万元,虽然比300万的利润税前会计利润增加了50万元,税后利润却减少了25万元。
通过以上计算,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企业会计利润不要落在300万到383.33万之间,若在此区间,意味着企业多交税,税后老板可以分配拿回家的利润减少;企业在做财务预测的时候,需要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尽量规避利润落入300——383.33万元区间,若落在此区间,可以考虑通过给老板多发点年终奖等方式调节利润区间。 很多老板一心放在经营上没有时间认真研究,也无法给财务人员下达明确的指令,导致财务,账务,税务混乱,只知道税务重,野蛮偷税,愚蠢抗税!却从来没有认真读懂利用好国家政策! 缴纳税务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且大多数被动的!您有思考过为什么企业所得税有10% 15% 25%,这里面我们哪些可以筹划。 合理的个人避税或企业避税与违法的偷税逃税其实只有一线之隔,个人或企业一个微小的操作失误很可能就会被税局判定为违法。 想要合理企业避税,其实税局也懂“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只要在企业避税操作时注意不要跨过违法的红线,合理合法的企业避税是完全没问题的。
任何人都有安排自己生意的权利,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待遇,而不是强迫他缴纳更多的税款。 智慧的老板“节税”,聪明的老板“避税”,愚蠢的老板“偷税”。
小微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算概况:1、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一百万元的部分,减按百分之二十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百分之二十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百分之五;2、年应纳税所得额一百至三百万元的部分,减按百分之五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百分之二十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百分之十。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
小微企业经营目的是实现利润最大化,而利润既是企业经营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经营绩效的重要指标,这就决定企业必然会想方设法减少成本,以获得较高利润。
企业税务会计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通过事先筹划,合理安排公司筹资、投资、经营、利润分配等财务活动,针对采购、生产经营以及内部核算等进行合理决策,利用国家法规积极税务筹划,既保证企业完成利税义务增加自身造血能力,降低税收负担,也提高了税后利润,实现自身的持续健康发展。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采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管辖权,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确定不同纳税义务。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利润100-300万企业所得税2022年3月14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划重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税 100万-300万部分按照5%征收所得税。 结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划重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额不超过 100万元的部分按照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明细如下: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发布的12号公告,目前针对小型微利企 业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内实际减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期到2022年12月31日结束,2022年底13号公告的优惠期到2024年12月31日结束。两者之间优惠期存在差异。 结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发布的10号公告的规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将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也纳入了“六税两费”减半的优惠范围,因此,按照当前对小型微利企业这样的支持力度,我们有理由相信,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按的纳税的优惠非常有可能延续到2024年12月31日(也不排除今年到期后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 例1:1家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税为100万(假定利润也为100万),缴纳企业所得税为万,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如果将剩余的万元(进行分红,个人所得税为万元(股东实际到手所得78万元,综合税负22%((例 2:1家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税为300万(假定利润也为300万),缴纳企业所得税为万(100*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如果将剩余的万元(进行分红,个人所得税为万元(股东实际到手所得230万元(综合税负例 3:年薪100万元的工资收入,仅考虑年6万元的起征点,不考虑专项扣除以及专项附加扣除情况下,年度个人所得税额为万元(94*35%综合税负为例 4:年薪300万元的工资收入,仅考虑年6万元的起征点,不考虑专项扣除以及专项附加扣除情况下,年度个人所得税额为万元(294*45%综合税负为简表如下:
因此,对于很多想给高收入人才进行节税的公司(非上市公司更好操作),可以通过股权激励,让核心员工或者优秀人才成为小型微利企业的股东,其所得可以通过取得小型微利企业的分红收入,合理合法控制税收负担。 特别提醒,由于国家对小微企业的税务优惠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因此小微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的税务规范需加强,谨慎处理好各类税务问题,提前做好税务筹划,防范税务风险,同时也欢迎讨论和交流。 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网址 src="https://pics7.baidu.com/feed/35a85edf8db1cb13be51ee6d6ef4584492584b3b.png@f_auto?token=bfcff6435ca169c50715a1bd32a87a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