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办税员流程如下:1、企业应登录对应省份的“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局”网站;2、点击“办税”功能;3、输入实名认证账号及密码,然后通过“自然人业务”进行登录;4、点击“用户管理”功能,选择“办税员管理”;5、点击“新增授权”功能,输入新增人员的信息,选择对应的业务权限,点击“确定”完成增加操作。
办税员解除绑定方式如下:1、办税人员自行解绑办税人员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进入“绑定纳税人信息”,然后点击解绑自行解除与纳税人的绑定关系,即可解除绑定;2、管理员解绑管理员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管理办税人员”,然后选择需要解绑的办税人员进行解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添加办税人员怎么操作登录电子税务局。
选择“我的信息 - 用户管理”。
在列表中选择“办税人员管理”。
首次操作需要进行刷脸认证,按提示步骤完成即可。
刷脸成功后,进入“办税人员管理”界面。
点击“新增权限”。
正确输入办税人员的个人信息,点击“确定”。
添加办税人员操作流程:1、登录电子税务局。
选择“我的信息 - 用户管理”。
在列表中选择“办税人员管理”。
首次操作需要进行刷脸认证,按提示步骤完成即可。
刷脸成功后,进入“办税人员管理”界面。
点击“新增权限”。
正确输入办税人员的个人信息,点击“确定”。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包括哪些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包括:1、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设计、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装潢、安装、制图、咨询、讲学、书画、雕刻、翻译、影视、录音、审稿、录像、演出、广告、展览、表演、技术服务等劳务取得的所得;3、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注意个人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5、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及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9、偶然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
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电子税务局增加办税人员怎么操作法律分析:电子税务局添加办税人员信息步骤如下:1、登录电子税务局;2、选择“我的信息 - 用户管理”;3、在列表中选择“办税人员管理”;4、首次操作需要进行刷脸认证,按提示步骤完成即可;5、刷脸成功后,进入“办税人员管理”界面;6、点击“新增权限”。正确输入办税人员的个人信息,点击“确定”。办税人员的职责是必须掌握与本单位纳税业务有关的税收政策法律知识,在税务专管员的辅导下,正确计算应纳税额。按时申报缴纳,按期保管会计报表,抵制各种违反税法的行为等。如果办税人员有意或在单位领导指使下偷、逃税款,都要负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