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申报中有“按次申报”和“按期申报”两种方式,该如何选择? 这个问题问得很及时!十月是印花税首季征期,财务朋友们跟着我来仔细瞧瞧! _【政策规定】 _ 一、应税合同按季申报缴纳,不经常书立应税合同的纳税人可以选择按次申报缴纳。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因经常书立产权转移书据而难以在每次书立后申报的,可以选择按季申报缴纳。 三、应税营业账簿按年申报缴纳。 四、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难以在每次书立后申报的,可以选择按年申报缴纳。 五、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 也就是说,像我们企业零星签订的应税合同采取“按次申报”的方式就可以了。 没错。对于选择采取“按期申报”方式的纳税人请注意,选择按季、按年申报印花税的纳税人,需提前确认所属期内是否存在有效的税种认定信息。 _【查询途径】 _ 纳税人可通过【税(费)种综合申报表】模块,进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页面,将通过点击页面上方的【新增采集信息】按钮,系统显示新增印花税税源信息的弹窗。
申报方式处选择按期(按季、按年)申报,填写税款所属期内税源信息,如果已有认定的印花税税种信息,系统按照纳税期限自动带出税款所属期起止,不可修改,并自动带出已认定的应征印花税税目,纳税人自行填写各税目应税信息及减免信息,按期申报采集印花税税源信息,同一税款所属期内仅能采集一次。
如不存在已认定印花税税种信息,页面将弹窗提示,请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定。
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有误怎么办?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操作流程 第一步,实名认证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
第二步,进入印花税税源信息修改画面。有两种路径可以进入印花税税源信息修改画面:第一条路径是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选择【综合申报】—【税(费)种综合申报】
点击【点此更多税源采集】—【印花税】,进入印花税税源采集画面。第二条路径是选择【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选择【税源信息报告】—【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进入印花税税源采集画面。
第三步,选择印花税税款所属期起止后,点击【查询已采集信息】,可查询出税款所属期内的印花税税源信息。
第四步,在查询到的税源信息最后一列显示操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修改】或【删除】。
第五步,选择【修改】时,可直接在界面修改税源信息,修改完成后保存即可。Tips· 1. 已采集未申报的税源信息采集表,允许修改或者作废;已采集并申报的税源信息采集表,在申报作废前,只能修改,不能作废,申报作废后可以作废税源信息采集表;已采集并申报,且税款已入库的税源信息采集表,只能修改,不能作废。· 2. 合并申报支持单税种更正。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多个税种,纳税人更正申报一个或部分税种,不影响其他已申报税种。· 3. 纳税人多个税种同时申报的,作废和更正时不需要多个税种同时更正和作废,点击进入作废或更正页面后,系统会查询显示已申报数据信息,纳税人可自行勾选需要作废或者更正的税种,完成作废或更正操作。 印花税申报流程 1,部分企业金三系统中有印花税税种核定。
纳税人已按次采集并申报缴款了。
注:按期申报的所属期是一个季度。 注:按次申报的所属期是一天。 3,目前只能通过电子申报端etax3.0进行按期重新采集和按期申报。点击“账户”。 4,点击“事项”选择页。
选择“SY002 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点击保存。
6,点击“填写”,点击“SY002 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 7,点击“SY002 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的“新增”。 8,点击“查询已采集信息”。
9,点击“修改”。
10,点击“按期申报”
11,新增按期申报的税目等信息。 12,税源信息为0。
完成后点击“提交”。 13,点击“菜单”、“更正申报填写”。
选择对应的印花税申报点击“更正”。
14,核实新增的按期申报的品目,点击 “保存”。
发送更正申报,完成更正操作。
上海新办企业怎么安装金三税报税系统上海新办企业先购买一证通U棒,开通报税账户,在网上下载金三软件,安装好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和安全证书的密码,登录成功了就可以申报了。
印花税是否需要在金三系统中备案,才能采用核定征收需要。
因为在备案后,纳税人才可以按照核定税额进行缴纳征收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可以选择核定征收或者按照实际税额征收印花税。
如果选择核定征收,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