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现为您解答该政策。
社保补贴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
(一)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大龄城镇居民;
(二)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三)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四)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五)已参加失业保险并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六)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被征地农民(政府依法征收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员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
(七)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
(八)持《残疾人证》的农村居民;
(九)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十)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申请流程 如果您为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在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后,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向常住地属地的社区(村)就业服务平台就近申请对当年已缴纳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申报应提供以下材料:
⑴《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申报表》
⑵本人福建省社会保障卡(福州市市民卡)卡面复印件;未办理福建省社会保障卡的,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目前,我市已依托“榕e社保卡APP”开通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榕e社保卡APP”等网上申报端口进行相应类型申报的,均不再要求报送纸质材料,按网上申报指引填报、核对信息并上传必须的图片即可。申请人选择以线下方式申报的,则上述社保补贴申报表均需个人签字。
社保补贴的补贴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注: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补贴第三年期满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仍未实现稳定就业,可申请延长享受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