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是违法的,证书挂靠是不合法的,所签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若挂靠人为企业员工,则企业名正言顺地运用证书;若不是,挂靠人一般都会要求企业支付一定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挂靠的隐患:
首先是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一些企业看起来有资质,因为人证分离,它即便拿到工程也可能是通过临时组建的队伍来施工。另外如工程一旦出现质量或安全事故,则挂证人作为项目经理需要承担责任。
云南省住建厅建管处负责人表示,目前对“人证分离”的查处有一定难度,因为这是其个人和企业间的行为,仅通过合同很难认定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国家层面上的规定也不够细化。
法律专家建议,一方面租赁证书的人要提高法律意识,自觉杜绝这样的行为。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企业所提供的各种证书的审查力度,加大企业违规成本,严厉处罚个人和中介“出租”证书行为等,以遏制这一违法违规的灰色利益链。
挂靠需要承担什么风险挂靠人承担上缴管理费用的义务。2、被挂靠企业只享有收取相对较小数额固定收益的权利,但却承担了相当大的风险,一旦挂靠人经营上违约或侵权,势必给被挂靠企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所谓的挂靠公司实际上市依附在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通过挂靠的名义从事着公司应该从事的民事活动。但是需要向挂靠方缴纳一定的挂靠费。但是挂靠公司是有风险的,那么这种风险该如何躲避呢?一、挂靠公司的风险是什么 1、施工合同无效,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均无法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价款回收无保障; 2、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对工程质量、工期、工伤和财产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挂靠人因挂靠工程项目拖欠材料供应商货款或劳动者工资的,被挂靠企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引起的债务纠纷由被挂靠企业承担给付责任,并且,被挂靠企业应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5、政府相关部门有权没收挂靠所得收益,并有权就挂靠行为对挂靠人、被挂靠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甚至被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二、如何规避这种风险 1、挂靠人应格外重视工程质量问题,因为工程验收合格是挂靠人主张工厂价款的前提条件。 2、挂靠人可以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挂靠人(实际施工人)既可以起诉被挂靠企业索要工程款,也可以直接起诉发包人要求其偿还,但发包人仅需在潜伏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3、被挂靠企业防范风险的根本之策就是不采取挂靠方式承包建设工程,可以采取内部承包协议的方式。将挂靠人聘为被挂靠企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由被挂靠企业或者项目经理组织、派遣项目的具体管理人员。加强工程款的管理,以免挂靠人以各种方式套走工程款用于其他支出。 4、被挂靠企业可以要求挂靠人提供担保或交纳担保金,对其予以制约。还可以成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组,严格控制工程质量。严格财物管理,监督挂靠人将款项用于项目建设。完善劳务管理,督促挂靠人为各自招聘的建筑工人购买保险,以减少工伤事故发生时的风险承担。加强项目印章管理,对外明示项目章仅限于技术往来,避免构成表见代理的风险。 挂靠公司的风险还是有的。毕竟它只是依附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通过这种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从而为自己争取利益。所以建议在选择挂靠之前,应先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做好防范风险的准备。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
挂资质有没有风险挂资质有风险,具体风险如下:1、拖欠工程款担责;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3、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4、可能面临罚款、吊销证书等行政处罚,严重者,面临刑事风险。
挂靠资质的弊处:1、不少挂靠企业,选择资质挂靠,往往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因此很容易出现工程事故。
目前法律对于这种现象是禁止的,被发现后可能拿不到工程款,甚至取消经营资格;2、如果建筑企业想要长久发展,资质挂靠不利于企业的发展:(1)承接项目获得的利润还要先分别人一部分;(2)是挂靠资质,业绩不在自己名下,挂靠企业拿着工程业绩;(3)进行资质升级,最后挂靠费用也在提高。
资质挂靠,承接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很难得到保证。
施工条件不达标,违规施工等,带来诸多安全隐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