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资质分为很多种,比如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劳务资质。
企业在取得某个类别下的建筑施工资质后,还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办理其他类别的资质,称为资质增项。
应当注意,资质改革后,新版资质证书中没有主项资质和增项资质一说,只不过办理的过程仍旧称为增项,在材料上仍需要按照增项要求来准备。
以下曼德企服为大家介绍资质增项的办理流程情况。
准备申报材料虽然目前已经没有主项资质和增项资质的说法,但是在准备材料时,仍旧可以根据增项的要求来办理。
增项申请建筑施工资质需要的材料有:资质申请表、营业执照、原资质证书、财务审计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设备证明材料、人员证明等。
温馨提示,申请表的获取方式一般要登录资质申报系统填写后再打印。
网上填写资料申报建筑资质,各地区一般都是先实行网上申报,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有专门的资质申报系统,用于网上审核。
企业应当首先填写申请表,再上传其它附件材料。
资质申请表中的人员名单要和附件材料人员证明清单一致,同时系统上传的资料要和纸质材料一致。
进行实地申报随着建筑资质改革,部分资质只需网上申报即可,但大部分地区仍旧需要到建设厅进行实地申报。
持相关申报材料去县级以上部门申请,材料要按照顺序装订,并且相关原件也要进行审核。
等待公示领证资质增项,同样需要在网上公示一段时间,然后向企业颁发证书。
建筑施工资质增项是企业业务发展的必然需求,增项资质即增加承担工程范围。
办理资质增项可以寻找信誉良好的资质代办公司合作,提升办理进度,使企业尽快取得资质证书。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三级资质升级增项问题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提交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六)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七)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八)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设备、厂房的相应证明;
(九)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
(十)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搜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就能找到样本
郑州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办流程是什么?郑州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办流程
一)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含增项资质)审批
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含增项资质,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资质类别除外)的受理、审查及审批均由各地市、县建委负责,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资质类别的,地市、县
郑州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办流程一)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含增项资质)审批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含增项资质,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资质类别除外)的受理、审查及审批均由各地市、县建委负责,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资质类别的,地市、县建委受理并初审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材料上报省建委政务办理中心服务窗口,由省建筑管理总站分送省有关专业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省建委审批,省建委政务办理中心服务窗口出件。(二)建筑业企业三级升二级资质和专业承包二级升一级资质(含增项资质升级)的审批1、各地市、县建委受理并初审;2、省建委政务办理中心服务窗口接件;3、省建筑管理总站汇总分类,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资质类别的,分送有关专业部门提出审查意见;4、省建筑管理总站组织专家评审;5、省建委审查并公示;6、省建委审批并公告;7、省建委政务办理中心服务窗口出件。省直属企业新增项资质由省建委政务办理中心服务窗口接件,经省建筑管理总站审查后,省建委审批,省建委政务办理中心服务窗口出件。(三)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一级资质、部分专业承包二级升一级资质(钢结构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核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和特级资质的审批1、各地市、县建委受理并初审;2、省建委政务办理中心服务窗口接件;3、省建筑管理总站汇总分类,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资质类别的,分送有关专业部门提出审查意见;4、省建筑管理总站组织专家评审;5、省建委审核后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7、省建委政务办理中心服务窗口出件。四、办理时限(一)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含增项资质)审批,各地市、县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二)建筑业企业三级升二级资质和专业承包二级升一级资质(含增项资质升级)的审批,地市、县建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工作,省建委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专家评审时间和公示时间除外)。(三)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二级升一级资质和部分专业承包二级升一级资质(钢结构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核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以及晋升特级资质的审批,地市、县建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工作,省建委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专家评审时间除外)。(四)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资质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建筑管理总站分送省有关专业部门审查,省有关专业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送回省建筑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