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提醒大家,进行税务登记前要先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一、打开电子税务局,选择“免登录功能”,点击新办企业快速通道,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登录。
提醒:这里填写的经办人将作为企业的办税员进行信息采集并验证,税务机关也会将业务办理结果以短信形式发送给上面填写的经办人电话。二、涉税事项申请、信息填报 新办企业涉税事项主要涉及:
税务机关会根据新办企业提供的主营业务信息来确定企业要交的税种,并分配主管税务所。三、确认工商信息 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
确认负责人信息:
确认总分机构信息:
确认注册资本和投资方信息:
注意:“投资总额”的单位是“万元”;以上信息如有不符实际情况的,需与工商部门核实修改。四、完善税务信息 提醒:前面填写的“企业总分机构类型”为“分支机构”且总机构为上海市企业的纳税人无需填写此模块,其他地区可根据本地区的规定看是否需要填写。
必选项,默认勾选且不可取消:纳税人资格选择、扣缴税款登记; 可选项: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网签三方协议、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CA证书开户。(1)纳税人资格类型选择
(2)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其中,“会计报表报送期限”是根据前面所选择的纳税人资格类型自动带出的。(3)银行存款账户报告以及三方协议
(4)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
这里要选择新办企业所需的发票种类和数量。如图所示,申请定额发票,后面无需填写数量信息,填写下方“定额发票累计购票金额”栏目即可。 上海这里规定,初次领购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高购票数量分别为50份、25份,要填报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并自愿选择税控服务商;申请最高开票限额为10万元的增值税专票,还要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去大厅现场办理实名信息核验。 领票员是前面信息采集中的办税人员,如果要调整人员,需在税务登记结束后再进行变更。 注意:勾选了“发票票种核定”的,登记结束后要带上相关资料前往大厅确认(相关资料如下,不同地区要求的资料可能不一样,具体以当地为准);如果没有勾选,直接在电子税务局进度查询模块进行确认即可。
(5)CA证书开户
CA证书开户要携带“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主)前往税务大厅办理(上海市要求)。(6)扣缴税款登记
预览并提交申请
新办企业如何网上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网上办理流程具体操作如下:
在电脑上打开所在地区的电子税务局网站。可以点击此打开国家税务总局-网上办税页面,鼠标点击地图上你所在省份,即可打开所在地区的电子税务局。
登录电子税务局(有些地区可以不登录,直接点击“公众服务”),在左侧导航栏点击“新办企业纳税人套餐”
按照内容填写营业执照信息、法人信息、会计制度信息,填写完后直接提交审核,一般情况下0.5个工作日可审核通过。
(1)企业类型选择,一般情况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除非你明确知道需要申请一般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制度信息按照以下填写
成本核算方法名称:移动加权平均法
会计制度名称:小企业会计准则
折旧方法(大类)名称:直线折旧法
折旧方法(小类)名称:年限平均法
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名称:一次摊销
财务报表报税小类: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小企业会计准则)
核算方式: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投资总额:填0或者填写注册资本的金额
(4)总分机构类型:非总分机构(如注册的是分公司,请选择分支机构)
(5)会计报表情况。
通过后,在“我的信息” — “纳税人信息” — “税费种认定”有查看到税局给您公司核定的税种,说明税务登记成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公司是刚成立的,税务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 :
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准备的资料:
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证件;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扩展资料税务登记的材料:
(1)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
①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主动依法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②按照规定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30日内,主动依法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地点。
①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②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跨县(市)、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除总机构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分支机构还应当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③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业户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流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④对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承包、租赁经营的纳税人,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手续。
①纳税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合同、协议书。
银行账号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回乡证等其他合法证件。
总机构所在地国家税务机关证明。
国家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②填报税务登记表。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后,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并加盖企业印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业主签字后,将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还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报总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等。
③领取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报送的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后,报有关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予以登记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证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