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回答1、法定代表人进电子税务局进行实名注册,获取账号及密码;2、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新办企业纳税人套餐进入;3、进入信息采集界面,选择办理业务;4、填写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5、完善税务信息。
分析详情新公司登记税务需要的资料有: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新公司成立税务注意事项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3、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新公司需要去税务局缴纳什么税1、增值税;2、企业所得税;3、个人所得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5、印花税。
税务登记要去哪里办理问题一:税务登记证可以在哪里办到? 办理登记条件和程序
(1)办理税务登记条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要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办税服务厅申办税务登记,并备齐有关证件资料: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帐户、帐号证明、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以及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先从税务窗口或办税服务厅指定的其他窗口领取《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后签字或盖章,连同其他证件、资搐递送到“税务登记窗口进行申报。税务机关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问题二:应该在哪里办税务登记证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通常应当根据营业执照的“住所”一栏确定生产经营地址。您可以直接拨打徐州地税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2,核实当地的税务登记证办理地点。
问题三:如何办理税务登记证? 2016年税收宣传月期间推出了“418税法节“活动,4月18日到4月28日活动期间,开通了免费税务专家在线咨询、免费为企业税务筹划等。活动主题:财税免费办,尽在418”。
问题四:办理税务登记证流程 去你们当地的税务局大厅办理税务登记证。
但是如果你们当地有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你就应该去那里办税务登记证。(你的营业执照也应该在那里办的)
办了之后就去找国税和地税的税管员。(不用主动找,他们也都会给你打电话的)
每个月交多少税根据你们店面的情况(大小,位置等等)确定一个定额。当然其中有死的部分,也有灵活的部分,就看你和税管员搞好关系啦!
办理营业执照后30日内必须办理税务登记证,逾期办理的会被罚款,税法上规定是2000块钱以下罚款。所以你尽快去办理,会罚的少点。
祝你顺利!
问题五: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带什么手续? 地税: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如无齿有关部门批复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3 、法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可办完税务登记后凭正本或副本办理) 5、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6、自有房产的持房产证复印件,非自有的持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 7、企业章程复印件
税务登记表2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1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5、法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6、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7、经营地点、场所证明或租房协议购地合同复印件1份 8、公司章程复印件一份(提供董事会成员名单一份加盖公章) 9、财务制度复印件一份 10、若超出领取营业执照30日,做延期说明一份
这是胆发区的要求,具体的你要到当地税务局领取税务登记提示
我办过超麻烦尤其是国税,好得没准她会告诉你怎样弄,不好的你就一边一边去吧!
问题六:税务登记在哪里办理 从你的表述上看你属于个体工商业户,我们这儿个体工商业户办证的流程是:准备身份证,营业执照、经营场地的证明(自有的房产证或土地证,租赁别人的合同也可)的复印件,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领一个税务登记表并填写完毕,由管理员签字,主管税务机关盖章(我们这儿是国地税联合办证,国地税共管户现在需要分别到国税和地税找管理员签字盖章,但表只需要一个,若不是联合办证,那税务登记表需要二个),到县级的办证服务大厅找税务部门的办事点输入和打印证件
问题七:税务登记证在哪个部门办 根据这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确定: 县以上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所以税务登记证在当地的国家税务或地方税务机关办理。 国家税务局(分局)罚地方税务局(分局)现在一般都实行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既二个税务局都可以由你选择到哪个税务局办。
问题八:税务登记证需要变更,需要那些资料?怎么办理?在哪里办理? 税务登记携带下面所需材料,去税务局或所在地行政办事大厅税务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企业:纳税人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应提交如下资料、证件:
书面申请;
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承继原纳税人债权债务及帐务连续核算证明;
国税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
主管国税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明。
个体:纳税人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应提交如下资料、证件:
书面申请;
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承继原纳税人债务及帐务连续核算证明;
国税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
主管国税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明。
问题九:在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什么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或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复印件;(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4)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 *** 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 *** 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5)公司章程复印件;(6)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要求一式三份,分别粘贴在三份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三张,分别粘贴在三份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9)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10)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问题十:新公司都需要去税务局办哪些手续 具体流程解释: 工商所流程: 一、查名(需1周时间) 所需资料由您提供: 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 3.公司名称(最好提供5个以上)、公司大概经营范围。 查名资料备齐后由相关部门受理,查名所需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查名通过后会预先通知您并核发查名核准单一份、一套章(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及银行询证函一份。 二、验资(即办即完) 您凭核发的查名核准单、银行询证函、一套章去您就近银行办理注册资金进账手续,办理完后从银行领取投资人缴款单和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则由银行直接快递会计事务所,随后由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验资通过后核发验资报告2份。 验资必须由您本人完成,委托其他机构办理将会承担相关责任,具体参见新公司法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三、签字(即办即完) 您带好身份证前往工商所进行签字,工商所核实后通过。 签字需要本人到场,经工商所人员确认为本人无误后签字生效,签字通过后即可以开始办理营业执照。 四、办理营业执照(需2周时间) 所需材料仅供您参考,所有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 2.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 3.股东会决议 ; 4.董事会决议 ; 5.监事会决议 ; 6.章程 ; 7.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8.董事、监事、经理、董事长或者董事的任职证明 ; 9.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 10.验资报告 ; 11.住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 12.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需提交部门的批准文件。 资料齐全后所有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报工商局审批后核发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电子营业执照,随后工商所流程完毕。 以下为质监局流程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1周时间) 本步骤手续和所需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并完成,前往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发代码证正副本和代码卡后质监局流程结束 以下为税务局流程: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2周时间) 一、提供资料:所需资料仅供您参考,所有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3.《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4.企业章程或协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经营地的房产权或使用权或租赁证明(加贴印花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填写表格报送市局:所需步骤仅供您参考,所有手续相关部门操作。 填妥税务登记表及其他附表,呈税务所所长签字通过后连同所需材料报送市税务局(均由相关部门办理),核审并审批后打印税务登记证并领取税务登记证,至此税务局流程结束。 至此所有证件办理结束,您交纳办理费用后领取所有相关证件,然后前往您就近银行办理基本帐户和纳税账户(相关部门提供办理此业务的详细资料和步骤) 后续手续流程:(后续流程共6项,均在税务所完成,所有手续所需材料由相关部门提供和完成) 1. 办理税种登记:按您公司的情况,确定公司的性质(贸易型税率4%、生产型6%、服务型5%等),提供相关材料填妥相关表格后呈税务专员; 2. 办理所得税核定:通常所得税为核定征收方式,提供相关资料后填妥相关表格后呈税务专员; 3. 办理印花税业务:按您公司的规模,提供相关资料后填......>>
国家机关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吗国家机关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规范税务登记,加强户籍管理,严格税源监控,结合2006年全面换发税务登记证工作,现将税务登记管理中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一、税务登记的范围及管理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除国家机关、个人(自然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纳税人都应当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有经营行为、取得应税收入、财产、所得的,也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纳税人应当到生产、经营所在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也应当按照规定分别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开户银行登录账号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开立账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其税务登记证件副本中登录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纳税人再将其账户、账号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为了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落实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登记证换发后,纳税人及其开户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义务,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纳税人开户时在新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中登录账号,手工填登的,应当盖章;纳税人应当自开立账户15日内将账号报告税务机关。
未依法履行义务的,对纳税人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理;对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扣缴税款登记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当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
对临时发生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不发扣缴税款登记证;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不发扣缴税款登记证,由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
扣缴义务人识别号按照扣缴义务人所在地行政区域码加组织机构代码编制。
临时税务登记证件的有效期限承包租赁经营的,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期限为承包租赁期;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临时税务登记的期限为合同规定的承包期。
临时税务登记的管理取得临时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可以凭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的管理。
临时登记户领取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转办为正式税务登记。
对临时税务登记证件到期的纳税户,税务机关经审核后,应当继续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停复业登记管理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申报办理停业登记。
纳税人停业未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停业登记的,应视为未停止生产经营;纳税人在批准的停业期间进行正常经营的,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未按规定办理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生产经营,实施正常的税收管理。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而复业的,主管税务机关经查实,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纳税人经营范围纳税人应当在税务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其经营范围;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证件中没有具体列明经营范围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填写。
设立登记后,税务机关应当及时核实登记内容。
纳税人经营范围变化后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一)临时税务登记转为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收回临时税务登记证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补填税务登记表。
(二)税务登记证件丢失的,纳税人应登报声明作废;在丢失声明中应声明证件的发放日期。
税务登记证件被税务机关宣布失效的,在失效公告中应公告证件的发证日期。
(三)补发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在税务登记证件中加盖“补发”戳记。
(四)纳税人在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期限后仍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换证手续的,税务机关应当统一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五)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纳税人条件要求纳税人亮证经营。
各省税务局可以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的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