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冲红二种情况:1、销售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未对发票进行勾选认证的情况,由销售方开出红字信息表,开红字发票冲红。
销售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已对发票进行勾选认证的情况,由采购方开出红字信息表,导出红字信息表发给销售方,销售方根据采购方开具的红字信息表导入开票系统,开红字发票冲红。
专票开错了,作废或者冲红的方法如下:1、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开错,且未进行勾选认证,可以直接作废,谁开票谁作废的原则,或者管理员权限登录开票软件进行作废;2、跨月的发票开错,先开具红字信息表,上传后,再开具红字负数票;3、销售方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选择“导入网络红字发票信息表”,选择需要开具的信息,核实信息无误后方可打印。
专票一般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用如下: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2、—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
因此,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
法律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增值税发票怎么冲红字流程法律主观:增值税专票红冲的流程如下: 1、纳税人进入报税的系统,开具红票; 2.开具现在正确的蓝字发票; 3.红字和蓝字发票一起做账,两笔蓝字两笔红字,摘要:发票重开。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管理条例细则》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专用发票红冲操作流程专票红冲发票操作流程如下:
打开开票软件,进入“发票管理”模块,点击“发票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选择发票卷后确认发票代码号码,即可调出一张新的普通发票界面;
点击“红字”,录入原来的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两次,再点击“下一步”(注意不能输入错误的代码号码,否则下一步按钮可能是灰色无法点击);
接着会弹出原蓝字发票的相关信息,核对后点击下方的“确定”按钮;
再次核对票面信息和备注栏的原蓝字发票代码号码,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到新的这种普通发票上,普通发票的红字发票即可开具成功。
红冲发票,就是冲减原销项,然后开具正确的发票重新入帐,跨月的就需要开红字发票了。
《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销售退回、开票有误、暂停应税服务等。但不符合发票注销条件,或因销售部分退货而出现销售折扣的,需开具红墨水专用发票,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的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以在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写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填写《信息表》时,未填写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根据《信息表》所列增值税金额暂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除。
如果采购方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复印件或抵扣复印件无法退回,采购方在填写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应的蓝色专用发票信息。如果卖方开具的专用发票尚未送达买方,且买方未使用该专用发票申报抵扣并返还发票和抵扣,卖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写并上传《信息表》。卖方在填写信息表时,应以蓝色填写专用发票的相应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审核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表号”的《信息表》,并同步到纳税人系统;
(三)卖方应在税务机关核实的《信息表》的基础上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在新系统中以负数输出开具。红色字母的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以利用《信息表》的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向税务机关系统地查询《信息表》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