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企业资质证书过期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10-23 18:18:25

法律主观:建筑企业资质到期经过相关资质机关审核可将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进行延期。在资质有效期逾期前60天内,建筑企业同样可向资质许可机关进行资质延期申请。

法律客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几年

5年。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一份,副本若干份,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可以到原资质许可机关申请资质延续。

但是企业一定要注意到期时间,资质延续必须是资质还在有效期内,才能称为延续。

一旦资质过期,只能按照重新核定的方式进行申请。

因此,企业一定要提前三个月做准备,保证留出充足的时间进行衔接。

资质过期了还能延期吗

不可以的。

建筑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前就应该做好延期,且要提前60天办理延续手续,不然资质过期了就比较麻烦了。

资质延续只能在有效期内进行,过期只能重新办理。

企业在完成施工资质申请并取得资质证书后,资质证书的使用是一定期限的,一般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资质证书有效期之前进行资质延期,要提前3个月办理资质延期手续,如果过了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就不能办理延期手续,视为建筑公司自动放弃,只能重新申请资质。

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资质延续的,资质受理部门应受理其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至批准延续之日内,企业不得承接相应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因此,施工企业应注意证书的有效期,并在证书有效期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去违章操作,否则将影响资质延期的办理。

建筑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前就应该做好延期,且要提前60天办理延续手续,不然资质过期了就比较麻烦了资质延期相关的申请材料1.《资质延续申请表》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3.营业执照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5.法定代表人和企业经理的身份证6.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7.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和养老保险证明资质延期申请建筑企业需进入住房和建设厅网站进行提交申请,企业自行打印受理凭证,住房和建设厅审批并发出通告,通告后,企业可以凭借相关文件领取资质证书。

资质延期申请实际上比新办资质要简单许多,建筑企业一定要注意证书期限,及时办理延期,以便继续使用证书。

计算机企业资质延续的办理流程需要准备的材料: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换证申报表》(V5.0版)等纸质版和相应的电子版(以光盘提供),申请材料分别根据各级申报要求准备和装订,准备材料时请仔细阅读填表须知和填表说明。

纸质版和电子版要求:所有申报材料按以下要求分册胶装,单册材料装订厚度不超过6厘米,如一册厚度超过6厘米,可分册装订(为环保和节约,提倡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或复印)。

法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二十六条资质证书的延续1、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按原资质申报途径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

企业净资产和主要人员满足现有资质标准要求的,经资质许可机关核准,更换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自批准延续之日起计算。

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资质延续的,资质受理部门应受理其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至批准延续之日内,企业不得承接相应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企业不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资质许可机关不批准其相应资质延续,企业可在资质许可结果公布后3个月内申请重新核定低于原资质等级的同类别资质。

超过3个月仍未提出申请,从最低等级资质申请。

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仍未提出延续申请的,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

如需继续开展建筑施工活动,企业应从最低等级资质重新申请。

大家都在看

资质过期怎么办

企业资质过期中标解决方法: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建设部的法规中年检并不是必须要求的,这就要看你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规定了,如果确实有年检的要求而且资质证书上有很明确的证书有效期或者年储有效期,那么过期了就肯定不能

资质证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因此,所有施工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二、当建筑资质过期了怎么办1、建筑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前60天以内,施工企业可以向资质许可证部门去申请延长资质,不要等到资质临过期或者过期之后再去办理相应的手续,这时候就已经晚了

建筑资质到期了怎么办

建筑资质续期要在到期前60天去办理,如果是三级资质的话,只要到企业注册地址地级市的建设行政部门去办理即可。如果是三级以上资质的话,就要到省级建设行政部门去办理资质证书的续期工作了。在申请续期的过程中,会对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