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发票对方作废处理
如果收到发票后,对方已经作废,收票单位没有勾选认证,把发票抵扣联跟发票联退给对方就好了,如果收到发票后,对方已经作废,收票单位已经勾选认证,在申报增值税的时候,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申报,然后把发票抵扣联跟记账联退给对方,自己单位写笔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作废发票怎么处理作废的发票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1、作废的发票不需要做账务处理,直接把发票和记账联等收集齐,放到一起,盖作废章即可;2、如果发票要作废,一定要把发票收回来,不能在客户的手里,同时自己可以做好发票作废的台账。
一般来讲发票的作废是在开具当月可以作废,跨月的发票只能做红冲处理。
作废的发票是无需交回国税的。
完成发票作废后,将作废的纸质发票与发票存根联(如有)存放在一起,待该批发票使用完需购买新发票,在申请购买新发票验旧供新时一并送国税局查验即可,查验完毕会退回给你公司保管。
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
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作废发票怎么处理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按期缴销发票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收取保证金应当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
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收到对方的作废发票,财务人员该怎么办?财务人员日常工作中,收到对方的作废发票这一现象很是常见。
那么收到了对方的作废发票,财务人员该怎么办呢?接下来快跟着深空网小编一起来了解看看吧!如果收到了对方的作废发票,这时候财务人员应当申请红字发票,交给对方重开发票。
开具红字普通发票涉及情形分别是:1、销货方账务处理还没做,原始发票已被购货方退回对于收回的发票,销货方应当粘附在存根联后面,且标明“作废”。
实属销售折让的,销货方应当给购货方开具销售发票(按照折让后的货款),而不是红字发票。
如果销货方账务处理已做,购货方将原始发票退回销货方除了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还应当开具红字发票。
注意内容应当相。
当期的销售收入应当以红字发票记帐联进行抵减。
销货方账务处理未做,但购货方账务处理已做好,这种情况下不能退回原始发票销货方开具红字发票的时候,应当以购货方的有效证明为依据对蓝字退货进仓单进行填制。
其中红字发票内容相。
销货方将红字发票联交到购货方手中,其当期的销售支出可进行抵减。
(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注意不得撕下其余联次。
如果销货方及购货方账务处理均做好,这时候原始发票不能退回。
注:属货物折让退回情形,进仓单无需开具。
购货方有效证明具体包括:所记载的事项、退货原因与发票、销货清单内容相一致;加盖印章:单位印章或者财务专用章;复印件:原发票联及已经付款的银行收款进账单复印件。
深空网总结:收到了对方的作废发票,这时候财务人员应当交给对方重开发票,以上小编列举的几种情形,细节问题需格外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