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回答1、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页面,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2、选择综合申报,点击财务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3、税种勾选环境保护税,点击下一步。
注意,申报之前应该先完成环境保护税的税源采集工作;4、填写环境保护税的主表;5、填写环境保护税的附表,点击申报即可。
分析详情环境保护税指为实现一定生态保护目标而对一切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污染及破坏程度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
首次申报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同时填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用于采集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
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环保税是否会增加企业负担环境保护税是环保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共同推进的,按照税费平移的标准,把过去的排污费直接转为环保税。
当然,政策的设计总体来说讲不以收钱为目的,主要是为了刺激环境保护意识、提振环境保护的自觉性。
通过排污费改环保税,有利于提高执法刚性,减少地方政府干预,内化环境成本。
环境保护税按排放量征收,多排多缴,少排少缴,有利于促进企业提升环保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环境税如何申报登录电子税务局。
进入页面,点击“我要办税”,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
选择综合申报,点击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选择环境保护税,点击右侧的税源采集。
点击进入采集表,完成税源采集。
点击申报。
勾选已采集的环境保护税,点击下一步。
系统自动生成申报表主表和附表并自动计算应纳税额,点击申报。
环保税怎么申报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或在电子税务局右上角搜索栏搜索“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搜索栏支持模糊查询)。2. 纳税人进行环境保护税申报时,应先进行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点击申报表信息中环境保护税的“税源采集”链接后,系统将跳转到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界面。3.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分为2个步骤,第1步先采集污染物类别、排放口编号等税源基础信息,第2步采集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首次申报时,需要采集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在“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表”—“污染物类别”,勾选纳税人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在“税源基础采集信息”模块,点击【新增】进入“税源信息采集”界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4. 如果已采集的基础信息需要修改,则点击【修改明细】进行数据修改,修改完毕后提交保存。5. 选中新增或修改后的信息后,点击【提交数据】,系统提示“提交成功”,点击【确定】即可。点击【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进入大气、水污染基础信息采集界面。点击大气、水污染基础信息采集表【新增】按钮,系统弹窗显示已采集的大气、水污染税源信息,选择某一条或多条记录后点击【确定】,进入大气、水污染基础信息采集表填写界面点击【修改明细】可对大气、水污染采集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后点击【保存】。选中已修改信息,点击【提交数据】,系统提示“数据提交成功”。点击【噪声基础信息采集表】进入噪声基础信息采集界面。点击【新增】,系统弹窗显示已采集的噪声税源信息,选择某一条或多条记录后点击【确定】,进噪声基础信息采集表填写界面。点击【修改明细】可对噪声采集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后点击【保存】。选中已修改信息后,点击【提交数据】,系统提示“数据提交成功”。点击【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进入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界点击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新增】按钮,系统弹窗显示已采集的固体废物税源信息,选择某一条或多条记录后点击【确定】,进入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填写界面。点击【修改明细】可对固体废物采集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后点击【保存】。选中已修改信息,点击【提交数据】,系统提示“数据提交成功”。点击【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进入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界面。点击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新增】按钮,进入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填写界面,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温馨提示:纳税人采用排污系数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在录入“税源基础信息采集”之前,优先录入。点击【修改明细】可对固体废物采集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后点击【保存】选中已修改信息,点击【提交数据】,系统提示“数据提交成功”。6. 如果已采集基础信息,且不需要修改,那么可直接进行第2步,采集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采集。点击【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采集】跳转到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采集界面。选择对应的需计算项目,点击【增行】,选择“月份”及“税源编号”,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系统提示“保存成功”。7.信息采集完成后,关闭页面,点击【跳转申报】返回“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申报”界面。8.输入税款所属期,选中环境保护税申报表信息,点击【选择未申报税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第三条 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