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流程 1、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操作步骤如下: 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已开发票作废→选择欲作废的发票号码→点击“作废”按钮→系统弹出“作废确认”提示框→确定→作废成功2、按照系那个管规定可得,如果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出现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况,以及收到符合作废条件的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可以进行作废处理。
开具时发现出错的,可以立即作废。
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新系统中将相应的收据电文按照“作废”来处理。
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在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并全联次留存。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销售退回的处理方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如何抵税的? 1、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2、公司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能抵扣,若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则不能抵扣。
只有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而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是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的,一般纳税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通过认证,其进项税额能够抵扣销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增值税电子专票如何作废增值税电子专票作废流程如下:1、登录税务局网站:进入税务局官网,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栏目,进入“发票作废”页面。
选择作废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废方式。
可以选择电子作废或者纸质作废。
填写作废原因:在进行作废时需要填写作废原因,如发票填写错误、重复开票等。
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按钮进行提交。
等待审批:提交后,需要等待税务部门进行审批,一般需要1-3个工作日。
查看作废结果:当作废审批通过后,纳税人可以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查看作废结果。
如果作废成功,相关发票的状态将会变为“作废”状态。
增值税电子专票作废需要满足的条件有: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票的。
开票信息填写错误(如金额、税额、名称等)。
销售方开具的专票超出可开具的最大数量。
因发票监制章或者发票防伪专用品损坏等原因。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有必要事先向销售方提供发票查询结果或者出具相关证明的,销售方应当向购买方提供发票查询结果或者出具相关证明。
综上所述,电子发票作废一旦提交成功,就不能再进行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条 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
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
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增值税发票如何作废法律主观:我们都知道纳税人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不过有时我们需要对开出去的增值税发票进行作废处理。一、增值税发票作废流程20221、公司当月开出的发票在当月收到退回的完整发票联和抵扣联后,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作废--找到需要作废的发票点击下面的作废,同时在发票所有联次上加盖作废章。2、若是发票跨月则不能直接作废,需要在防伪税控开票软件中,根据具体情况开据红字发票冲回。二、开据红字发票的相关规定1、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2、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3、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4、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5、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三、增值税发票作废的条件1、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时发现有误,发票联、抵扣联尚未交付给购买方的,可当月即时作废。除此之外,对开出的专用发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2、作废后的处理:对于满足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销售方取得发票联、抵扣联后,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增值税发票作废流程2022是这样的:公司当月开出的发票在当月收到退回的完整发票联和抵扣联后,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作废--找到需要作废的发票点击下面的作废,同时在发票所有联次上加盖作废章。若是发票跨月则不能直接作废,需要在防伪税控开票软件中,根据具体情况开据红字发票冲回。
法律客观:《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一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