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 增值税红字发票怎么开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9-14 22:57:27

红字发票开具的条件和操作方法如下:1、红字发票开具的条件:(1)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需要即时作废的;(2)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红字发票开具的操作方法:(1)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发票申请,点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发票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2)导出电子信息,国税网站—网上申请—发票管理类—红字发票申请单,上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怎样开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法律主观:方法一: 1、先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发票申请,点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发票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2、导出电子信息,国税网站—网上申请—发票管理类—红字发票申请单,上报。 方法二: 1、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发票申请,点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发票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2、拿《申请单》(一式两联)到办税大厅办理审批,取回开票通知单。

法律客观:《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增值税红字发票申请怎么操作

增值税红字发票申请操作如下:1、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发票申请,点击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填写要开具红字发票的资料,打印出《申请单》加盖财务专用章。

携带《申请单》以及相关的材料到办税大厅办理审批。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申请人取回通知单,资料归档。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开红字发票需要的资料如下: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一式两份;2、《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式三份(带磁盘到国税拷贝);3、提交开具有误的专用发票记帐联、抵扣联和发票联原件、复印件(均需盖公章);4、书面申请一份(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5、如果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需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一份。

如果因开票有误的专用发票,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填报;6、国税纳税磁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

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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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红字发票操作流程是什么?

方法一:1、先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发票申请,点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发票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2、导出电子信息,国税网站-网上申请-发票管理类-红字发票

开红字发票流程操作

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开具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负数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负数,选择已审核下载的红字信息表,点击“确认”。第二步:备注栏显示对应的红字信息表编码,确认发票无误后,点击“开具”即可。

红字发票怎么开?

红字发票负数发票开具方法:方法1:1、首先进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赤字发票申请,点击第一个申请销售人员,然后下一步,填写红色发票资料,印刷申请书(一式两联)盖财务专用印鉴。2、导出电子信息,国税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