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纳税申报修改
如果是网上进行申报——①进入房产应税财产明细表模块,上方红色的“-”为删除按钮,“房屋信息”最后操作栏中显示【基本信息】、【作废】二个按钮(纳税义务终止功能待添加);
②选择需要作废的房产记录,单击【作废】可作废房产记录。注意:作废仅用于错误信息的删除。如果是变更或者终止纳税义务,应通过修改基本信息或者终止纳税义务进行操作。
如果是到专门机构申报—— 若方便到办理处进行办理
纳税人远程申报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进入申报系统
从“本月应申报税种”栏选择“房产税”。如果没有该税种,可从“其他税种申报”栏中选择“房产税”,如下图:
点击房产税,将进入登记房产信息页面。
第二步:登记房产信息
登记房产信息页面上将显示您已经登记过的所拥有房产信息,包括自有房产、出租房产、承租房产、转租房产。因房产数据信息迁移,系统升级,管理精细化的需要等原因,已登记过的房产信息还需要进一步的补正完善,如房产坐落地点(县区或市,乡镇或办事处,街道或路)信息不完整,房产证号缺失,请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正修改。
房产登记信息处理完毕后点击“提交房产信息”提交完成的登记房产信息,并跳转至房产税申报表填写页面。
房产税申报表是根据登记的房产税源信息自动产生的,包括自有自用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和自有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
备注:网上申报纳税人可以只修改自有房产和出租房产部分,对承租、转租房产可暂时不予修改。
注意事项
如果您新增或变更了房产信息,请您务必在房产变更后30日内去主管地税部门进行房产信息变更,避免出现其他问题。
如果房产坐落地不属于该纳税人地税主管部门管辖,请到房产坐落地所属地税分局大厅办理相关登记等手续,否则无法进行网上申报。
如果您需要同时申报出租房产的房产税,请您在出租房产信息中录入相关信息。
报送资料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2份。
首次申报或房产、土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报送《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各2份,同时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发票等,证明房地产权属的材料、房屋租赁合同。
纳税申报的修改通常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网上申报的可以在网上进行修改,另一种就是专门机构申报就到办理处进行办理。而且申报的时候要提交相关资料。
申报表种类怎么填税费申报表,主要涉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规费等。
只需要你填写计税依据就可以了,应税金额是自动算出来的。
税费种申报表填表须知 : 一、“经济类型”栏按国有、集体、私营、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外资企业(按合作、合资、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分类填写)、其他等项内容填写。
第2项“税目”主要指营业税税目:1交通运输业2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4邮电通信业5文化体育业6娱乐业7服务业8转让无形资产9销售不动产 三、第4项“税款所属时期”是指申报的税款属于何月、季、半年、年度。
第5项“营业收入总额”是指本月的全部营业收入;增值税、消费税总额是指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总额,据此计算应在地方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费)额。
第6项“允许扣除金额”指按税法规定,可以从营业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金额。
如纳税人填写此栏,则第7项“计税金额(数量)”=5-6 六、第8项“税(费)率(单位税额)”是指营业税、城建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税种的税率,教育费附加的附加率,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费率;车船使用税中不同类型、座位、吨位车船每辆、每吨的单位税额等。
第11项“批准减免税(费)额”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政策性(税收法规规定的减免税)或困难性减免税(费)额。
第13项“实际缴纳税(费)额”=9-(10+11+12) 九、第16项“累计欠缴税(费)额”是截止当期申报,纳税人累计欠缴税款金额。
第17-19项“逾期申报纳税”指从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的次日计起,电脑将根据记录的逾期天数按规定的处罚标准计算罚款及计收滞纳金,由税务机关填写。
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办理申报纳税时,除填报本表外,还应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报告表(综合申报表附表)》。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栏中的“其他所得”是指除所列项目外的其他所得的扣缴申报,具体项目应在附表中列明。
每次申报,纳税人必须填写“纳税人声明”栏;有委托税务代理的,必须填写“授权人声明”、“代理人声明”栏。
纳税人申报缴纳车船税、印花税应附报明细表。
纳税人申报缴纳房产税,应在第7项“计税金额(数量)”中填写房产余值(房产原值扣除30%后的余值)或房产租金收入;房产面积、房产原值等资料应在本表对应栏目中填写。
在山东地税网上申报时,正式申报时申报表数据填错了,但是还没有划款,请问如何再重新更改申报表啊?是当天吗?当天可以选择文书---其他文书提交,申请作废
如果隔天了,建议和税务机关确认下,不行的话只能上门修改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