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日至9月30。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残保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申报缴费范围:省行政区域内,除登记注册类型为(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个体经营、个体工商户、内资个体、港澳台个体、外资个体、个人合伙、内资合伙、港澳台合伙、外资合伙、个人、内资个人、港澳台个人、外资个人以外的所有用人单位。
30人以下的暂时免征。
2021年8月1日至9月30。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残保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申报缴费范围:省行政区域内,除登记注册类型为(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个体经营、个体工商户、内资个体、港澳台个体、外资个体、个人合伙、内资合伙、港澳台合伙、外资合伙、个人、内资个人、港澳台个人、外资个人以外的所有用人单位。
30人以下的暂时免征。
石家庄市在征缴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应当于2021年7月1日至9月31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税务发布时间为准)石家庄市在征缴范围内的用人单
医疗补充 0 0% 0 0% 0大病医疗(年) 0 0% 156 0% 0残保金 0 0% 0 0% 0公积金 0 0% 0 0% 0 企业共缴纳:¥1037.00 个人共缴纳:¥341.00总共缴纳:¥13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