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捐赠支出税务筹划例子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12 06:51:06

企业采取现金形式发生的公益性捐赠,在利润总额12%范围内的,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利润12%比例的部分,要做纳税调增,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按季预缴,下面拟举例说明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对公益性捐赠的所得税处理方法。

A企业于2008年5月通过政府民政部门进行现金捐赠100万元。A企业属于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形式,按税法规定应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如果A企业2008年7月份累计实现二季度会计利润500万元。一季度已缴企业所得税50万元。A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则A企业在二季度时应作如下税务处理:

A企业二季度应预缴所得税:

二季度按累计会计利润计算的企业所得税额一一季度已缴企业所得税款

=500×25%—50=75万元

(企业所得税预缴时是按照会计利润计算预缴税款,由于二季度发生的捐赠支出在计算会计利润时作为一项支出已减除,因此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不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

则A企业在2008年终决算时应分别企业实现利润总额情况来进行如下处理:

2008的企业年终决算实现2008年会计利润1000万元,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8年一到四季度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200万元。

按照前述企业所得税法关于12%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比例计算A企业2008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1000×12%=120(万元)

A企业2008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为100万元,小于可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120万元,因此公益性捐赠100万元可全额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A企业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000×25%=250(万元)

减去已累计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40万元,甲公司2008年度汇算清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0万元。

2008年企业的年终决算实现2008年会计利润800万元,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8年一到四季度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100万元。

按照前述企业所得税法关于12%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比例计算A企业2008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800×12%=96(万元)。

A企业2008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为100万元,大于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96万元,因此公益性捐赠100万元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增加4万元。

A企业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800 4)×25%=201(万元)

已累计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0万元,甲公司2008年度汇算清缴应补缴101万元(201—100)。

2008年企业的年终决算实现2008年会计利润-50万元,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8年一到四季度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2万元。

依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可抵扣公益救济性捐赠的计算基数为企业当期实现的会计利润,因A企业2008年的会计利润为0,则A企业2008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0×12%=0(万元)

因此公益救济性捐赠100万元需要进行纳税调增:

甲企业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50 100=50万元

甲企业2008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0×25%=12.5万元,2008年已累计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万元,甲企业应补交10.5万元(12.5-2)。

企业捐款捐赠是怎么抵税的

一:大企业捐赠支出直接抵减税款(全错误) 比如一家公司一年的利润一千万, 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需要缴纳250万的税。 假如说你向慈善组织捐了100万, 是不是那你就只用缴150万了, 反正你看你这个钱, 不管是缴税也好捐献也好, 都是要最终出去的, 捐了还能得一个好名声! 其实不能这么简单地计算,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相关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也就是说捐赠并不是直接抵扣要交的税款。 举例:这家企业的利润是一千万, 即使现在捐了100万, 那么就按照900万为基础, 剩余的900万乘以25%等于225万, 那么如果明星、企业为了抵税才捐款, 捐100万才能抵25万的税,这说得通吗? 二 : 捐赠抵税对于小微企业更有效(大概正确但不全面) 今年4月初《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中提出了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在财税2019年13号文件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如果你是小微企业,假如你们公司的利润310万,如果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那么你需要缴纳310万乘以25%,也就是77.5万。但是,如果你捐了20万,利润就变成290万了,这个时候你只需要缴纳100万的2.5%,也就是2.5万。190万的10%,也就是19万,总共是21.5万,再加上捐款支出20万,总共是41.5万。由此可见,对比那个310万的77.5万,企业还可以“节省”不少钱。

公益性捐赠注意事项 (企业如果真的做了公益事业,相关的税收知识点还是要了解哦~) 1、找准捐赠渠道 企业和个人如果是通过公益性组织进行捐赠的,要注意公益性组织是否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根据规定,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三年。纳税人在进行捐赠时,要注意判断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税前扣除资格是否在有效期内。 2、取得捐赠票据 企业或个人向外捐赠时,要及时取得捐赠票据。按照规定,捐赠人应凭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监(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进行税前扣除。个人发生公益捐赠时,不能及时取得捐赠票据的,可暂凭公益捐赠的银行支付凭证,进行税前扣除,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个人应在捐赠之日起90日内,向扣缴义务人补充提供捐赠票据。如果未按规定提供捐赠票据的,扣缴义务人应在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进行相应扣除。 3、计算扣除金额 为支持公益事业发展,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系列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政策。按照扣除的幅度范围,税前扣除区分为“限额扣除”与“全额扣除”。纳税人在计算可税前扣除金额时,须计算准确。 “限额扣除”的规定主要是: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三年内结转。个人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以其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扣除。 “全额扣除”的规定主要是: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可在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个人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和物资支出可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

会计案例:无偿捐赠给的案例分析

案例

A公司为了感谢B公司的支持,决定将一处房产无偿捐赠给B公司,该房产账面原值为80万元,已提折旧3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万元。A公司和B公司均为盈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B公司股东均为自然人,A公司和B公司之间无关联关系(为方便计算,假设只考虑营业税和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视同销售不动产;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和外购的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商业企业包括外购商品)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企业对外捐赠,除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外,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企业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在经营中使用或将来销售处置时,可按税法规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投资转让成本或扣除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额。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A公司和B公司的税收负担计算如下:

A公司应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为:100×5%=5万元

A公司视同销售环节应负担的企业所得税为:[100-(80-30)-5]×33%=14.85万元

B公司接受捐赠资产应负担的企业所得税为:100×33%=33万元。

方案

为了避开企业间直接捐赠产生的高税负,A公司可以先将该房产投资于B公司,并取得B公司相应的股权,然后将股权捐赠给B公司原股东。这样接受捐赠对象就由企业变为个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注:包括不征收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对照以上政策,筹划后A公司和B公司的税收负担计算如下:

A公司以房产对外投资不需要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捐赠股权也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A公司以房产对外投资应当视同销售计算资产转让所得,应负担的企业所得税为14.85万元(同上)。A公司取得股权的计税成本和公允价值同为100万元,对外捐赠股权不需要确认所得,捐赠支出也不得在税前扣除。

B公司接受投资的房产仍可按公允价值100万元提取折旧在税前扣除。因为接受捐赠方由B公司变成了B公司股东,所以B公司不需要确认接受捐赠所得。B公司股东都是自然人,个人接受捐赠股权也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可见,按此方案实施,同样达到了捐赠房产的目的,而税收负担减少了33万元+5万元=38万元。

点评

“声东击西”,是忽东忽西,即打即离,制造假象,引诱敌人作出错误判断,然后乘机歼敌的策略。为使敌方的指挥发生混乱,必须采用灵活机动的行动,本不打算进攻甲地,却佯装进攻;本来决定进攻乙地,却不显出任何进攻的迹象。似可为而不为,似不可为而为之,敌方就无法推知己方意图,被假象迷惑,作出错误判断。

在上述筹划方案中,A公司本不打算拥有B公司股权,却佯作投资。本来要将房产直接捐赠给B公司,却不显出直接捐赠的迹象,并巧妙地将捐赠标的由房产改为股权,将捐赠对象由B公司改为B公司股东,既达到了捐赠目的,又降低了双方的税收负担。此筹划思路可以说是声东(房产、B公司)击西(股权、B公司股东)的典型之作。

大家都在看

急问: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例子:某企业将自产产品通过民政部门向地震灾区...

借:营业外支出17.55贷:主营业务收入1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借:主营业务成本10贷:库存商品10这笔业务对最终影响当期利润额:15-17.55-10=-12.55,属于较少了当期的利润,这下

企业接受捐赠的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内一般性企业进行的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内的部分,准予扣除;金融、保险企业用于公益性的捐赠支出在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5%的标准内可据实扣除;向红十字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

税收筹划的方法有哪些?举例说明。

税务筹划方案:公司为易先生提供给免费住房,工资下调到每月6000元,由于个人所得收入减少,个人应纳税款则会降低,而雇主的费用负担不变。那么,易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的税额为:(6000-3500)×10%-105=145元。经过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