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公式精矿=原矿销售额+原矿加工为精矿的成本乘以(1+成本利润率)。
市场法公式为:精矿销售额=原矿销售额×换算比。
原矿销售额不包括从矿区到车站、码头或用户指定运达地点的运输费用。
应纳税额=精矿销售额×适用税率。
精矿销售额=精矿销售量×单位价。
纳税人销售(或者视同销售)其自采原矿的,可采用成本法或市场法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成本法公式为:精矿销售额=原矿销售额+原矿加工为精矿的成本×(1+成本利润率)。
市场法公式为:精矿销售额=原矿销售额×换算比。
换算比=同类精矿单位价格÷(原矿单位价格×选矿比),选矿比=加工精矿耗用的原矿数量÷精矿数量。
资源税怎么算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比例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
因此,资源税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两种
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资源税铁矿原矿换算比1.34是什么意思资源税铁矿原矿换算比1.34是指对以精矿作为征税对象,需要将原矿销售额向上换算为精矿销售额,即原矿的1.34倍是计税额。
对以原矿作为征税对象,需要将精矿销售额向下折算原矿销售额的,如磷矿等少量矿种,借鉴煤炭资源税的提法,称之为折算率,折算率小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