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水费差额征税申报
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的12项“3%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对应的栏次中.
物业公司水费差额征税如何账务处理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的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的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的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企业选择差额征税,但可以全额开具专用发票情况.
企业选择差额征税,差额部分可以开具专用发票、扣除部分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账务处理如下:
收水费时: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支付水费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