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 -成本、费用及损失 -起征点。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的
纳税是我们每个公民法定的义务,是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通知和规定,符合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的个人、企业、单位都需要向当地税务局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的?其实,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比较复杂,那么就让律图小编为您作具体解答,内容如下:
个体工商户个税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起征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个体工商户的收入包括:
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及损失包括: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损失是指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具体如下:
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是指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等直接材料和发生的商品进价成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折旧费、修理费、水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低值易耗品等以及支付给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工资。
销售费用是指个体户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广告费、展览费、销售服务费用以及其他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个体户为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劳动保险费、咨询费、诉讼费、审计费、土地使用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无法收回的账款(坏账损失)、业务招待费、缴纳的税金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个体户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中的其他财务费用等。
个体户的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上述各项直接支出、间接费用和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营业外支出准予扣除的项目和标准,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综上所诉,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的确比较复杂,没有各种具体收入纳税额的计算公式,还要区分很多种情况,因此,应该严格按照当地税务局的征税办法来征收,并且参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税率表,积极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
个体户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个体户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1、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收入总额减成本、费用及损失减起征点;2、应纳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适用税率。
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计算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个体工商户的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3、个体工商户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等支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个体工商户认为,对于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个体工商户的业主从个体工商户取得的收入为经营所得,如果取得名义上的工资薪金收入等综合所得,是不能税前扣除的,要并入最终的经营所得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5、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和个体工商户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标准是一样的,扣除限额都是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2%。
综上所述,个体户应纳税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管账款是不是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便账款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法律主观: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起征点;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查账征收需要个体工商户建立账薄,定期征收则无需建立账薄,由税务机关核定征收。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