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社保年度工资申报表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参保单位可以登陆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字,自行留存备案。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电子税务局网上社保申报流程登录当地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找到“税费申报及缴纳”,在其中找到社保费申报入口;2.核对申报日期,一般来说,社保费申报的是当月费用;3.选择申报表后下拉框,选定社保费申报表,然后添加社社保费,社保包括五个保险,即生育险、失业险、工伤险、医疗险和养老险,因此一共要添加五次,然后进入“申报”页面,选择社保号和一个核定单号,一定要与社保局打印的核定单核对无误之后再确认申报;4.申报成功后返回,重复申报流程五次,将五项保险的费用全部申报,再返回添加申报表页面,进行三方代扣缴款,如没有办理三方代扣的,可选择银行端缴费,打印申报但之后去银行窗口缴费即可。
即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后,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常规申报】模块选择“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进行申报后,在【税款缴纳】进行缴纳即可。
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的法律依据是《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其中明确了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规定。
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等工作。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个税提前申报了1个月的,次月零申报时,社保怎么办法律主观:个税零申报的方式:先确认申报地点,即零申报的增值税在国税缴纳,个税在地税缴纳。公司刚成立没有其他员工时,工资收入申报个税选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一”。把法人和会计身份证输入申报表后,还没发工资即金额填零,个人所得税按月零申报即可。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