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多物流企业选择以转包的方式把自己的业务交给网络货运平台,以此获取9%的运输进项。但值得注意的是,此种方式的操作是一定要注意控制风险。
最大的风险就是不规范平台带来的虚开风险,有企业说我们就是把真实的订单给到了平台企业,他们会帮我们录单,票都是真实的。但你的业务真实,不代表你获取的发票就一定没有风险。 这个问题我们分三种情况来看。
一是支付方面:事前已支付司机运费了,通过网络货运平台走账回到私账,会有巨大的个人所得税涉税风险和xiqian风险。
二是业务层面,《办法》中要求平台进行全过程、透明化、实时jiankong和动态管理。如果后补录单,即便用司机APP接单,如果司机不实时操作,那司机实际运输时间、轨迹和平台业务时间、轨迹无法匹配,也属于异常情况,平台操作过程要注意货主实时下单,司机实时接单。所有运输参与方实时维护节点信息,才真正规避虚开风险,即便大部分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再三强调自己是五流合一,但也请注意甄别。
平台是否合规可以基于几方面来做判断,一是平台是否和司机签订合同,二是订单补录还是实时下单,三是司机是否通过APP做运输执行操作,并通过APP来收取运费。最后一点是你的业务真实,不代表你的数据不被作为其他人卖票的税收依据,有很多这类企业为了迎合《办法》的要求,会购买真实的轨迹来做税收依据,当一个轨迹在国家监测平台出现两个订单时,总是会被卷入虚开调查中。
除了不规范平台带来的虚开风险之外,第二个风险就是税收外流带来的地方税务稽查风险。
如果企业把所有业务都委托给网络货运平台,那么企业营业收入再大,但在税收贡献上是非常小的,一般来说,税负变动异常,税负率长期低水平状态也是很容易引起税务机关注意的。
第三个风险是:目前很多物流企业为了控制风险,会选择三四个平台来合作,以为鸡蛋放在多个篮子里更安全,但实际情况是多个篮子意味着多个风险点的叠加,而且在平台选择上也加大了困难。
第四个风险就是支付上采用银企直连带来的资金风险,因为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在实际合作中大部分只是财税合作,并未实际进行司机调度和运输服务,因此都是给把平台账号给到企业,由企业自己调度并进行系统操作,因为要符合网络货运的规定,从法务上合规,一般在支付时采取银企直连的方式,钱要先充到平台的子账户,实际此账户虽然时企业的名字,实则为平台公司账户,倘若平台突然关闭,会存在重大的资金风险。因此在选择平台时一定要对平台企业在技术、运营、信用、实力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考察,谨慎选择。同时物流企业一定要基于自己的实际业务情况,综合考虑,做好税务结构的规划,合理合法合规的进行税筹。
以上是我的回复,希望对您有帮助。
物流企业的税务应该如何管理我国物流企业普遍缴纳的税种一般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以及企业所得税。其中,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是物流企业缴纳的主要税种。根据北京物流协会对该市物流企业的初步统计,营业税占企业应缴纳税款总金额的60-70%,企业所得税占到20%左右。物流企业缴纳营业税的主要税目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代理、仓储、装卸及租赁等),税率分别为3%和5%。现在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
我国现代物流业务尚处在起步阶段,企业盈利水平不高,税负相对较重。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物流企业一般毛利率为4%-6%,税后纯利只有1%-3%。另外,在税收方面存在营业税的重复纳税问题,如在物流服务的总包服务、分包操作以及仓储服务外包等情况下都存在重复缴纳营业税的问题。所以,如何合理避税是企业应该考虑的现实问题。
物流行业合理避税的基本方法
税收筹划的思路及方法很多,如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利用有伸缩性的税收条文等,通过选择最佳投资地点、选择最佳投资产业和行业、选择最佳筹资方式、重组亏损公司、采用合适的资产计价方法和利用关联公司转移定价等,达到合法避税的目的。
物流企业目前缴纳的主要税种是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的税收优惠相对较少。从2005年年底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对部分物流企业进行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工作,目前有4批、394家物流企业进入试点范围。由于这些企业的运输和仓储业务收入实行的是差额纳税,从而解决了营业税重复纳税的问题,对其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争取进入试点企业范围,也是合理避税的方法。
如何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是我们考虑的重点。
选择筹资方式,优化资本结构
按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在一定范围内可在税前列支,而股息支出则只能在企业的税后利润中开支。从税收筹划的角度看,企业适度向银行借款和企业间的相互融资要比企业自身积累资金和向社会筹资优越。特别是当公司获利能力强,负债增加,所得税降低的幅度更大,公司获利更多。
用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所得税政策
税法规定,公司如果出现年度亏损可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不足弥补的可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超过五年。盈利公司重组亏损公司,利用亏损公司的亏损来抵消盈利公司的利润,就可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选择适当的国家进行投资
避税港是跨国公司无不热衷的地方。目前世界上实行低税率的避税港有百慕大、开曼群岛、维京群岛及香港等。
利用关联公司转移定价
转移定价法是企业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关联的企业双方为了分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和买卖过程中,不是按照市场公平价格,而是根据企业间的共同利益而进行产品定价的方法。采用这种定价方法产品的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平价格,以达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 转移定价的避税原则,一般适用于税率有差异的相关联企业。通过转移定价,使税率高的企业部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企业,最终减少两家企业的纳税总额。 这也是在华跨国公司避税的重要方法。
合理提高职工福利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考虑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等统筹基金,进行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这些费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同时也能够帮助私营业主调动员工积极性,减少税负,降低经营风险和福利负担。企业能以较低的成本支出赢得良好的综合效益。
加强日常成本管理
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发票的名称、内容、日期等均与税收密切相关,要注意发票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开具内容,避免取得虚开、代开、借开发票。
加强限制性费用与非限制性费用的处理。内资企业发生的工资性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销售佣金、公益性捐赠支出、固定资产改良及修理支出等属规定税法的限制性费用,应尽量向非限制性费用转变。
选择有利的资产计价方法。对资产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坏帐冲销方法的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无形资产摊销期限的选择等,都会对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避税的思路是尽量实现延缓纳税的目的,追求资金使用价值,如经税务批准采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等。
物流企业有哪些税务风险需注意1.混淆收入类别。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规定,一般纳税人从事交通服务应按11%的税率纳税,从事物流辅助服务按6%的税率纳税。同时,该文件规定:“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有的物流企业,故意混淆收入类别,将交通运输业务申报为物流辅助服务业务,少缴纳增值税,造成企业的税负明显偏低,甚至长期留抵税款。
2.发票开具错误。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和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开具应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但有的物流企业利用客户多是零星货物运输,金额不大,不会较真的心理,或是利用客户对税法不了解,以为零星货物运输就是物流辅助服务,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将“运输服务”项目开具为“物流辅助服务”项目,造成虚开发票风险。
3.收入核算不准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一般纳税人的收派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因此,物流企业需要将简易计税项目与一般计税项目分开核算,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但是,有的物流企业未分别核算不同业务营业额,而是将收取的包括快递费、运费在内全部或大部分,作为收派服务申报纳税。
4.隐瞒销售服务。
一般而言,快递费由收件费、运输费和送件费等组成,快递费则是一次性收取,需要快递总公司与加盟商结算收派费用。由于加盟商纳税人的身份问题,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导致部分快递企业难以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或者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不足,于是,一些纳税人干脆采取隐瞒销售服务,与加盟商结算时实行账外结算。
5.进项税额核算不完善。
物流企业既有简易计税方法业务,又有一般计税方法业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是,有的物流企业未将进项税额合理划分,存在多抵扣进项税额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