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直在说公司税务的风险,其实,税务局作为征税机关,也在时刻监控着企业的税务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就可能采取进一步行动,其中有一个行为就是给企业下发风险提示函。 下图就是一家江西的企业收到的税务机关发来的税收风险提示函,大家可以看下内容,如果你有相似的经历src="http://image.wllzh.com/zhidaopic/15630121999/baidubaijiahao/a60ad3deb7e380b938cb15048a550ead.jpeg"/>
对于应对方法,我总结主要是把握3个原则。 原则1:不要自乱阵脚 什么意思呢?首先要清楚,税务机关向你公司发来税收风险提示函,这件事的严重程度。一般来说说,税务局是对不属于高风险的纳税人,才会通过下发税收风险提示函来实施风险应对。 通常,这是由主管税务机关下发,并告知税务机关发现的企业可能存在的涉税事项情况,并且会要求企业开展税务自查。 如果在自查的过程中,发现确实存在税务相关的问题,应该及时进行改正,需要修改申报的要进行修改,而且要注意,在税务机关限定的时间内,要将自查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送给税务机关。
了解了这些后,如果公司收到了风险提示函,公司老板和财务人员就要坐下来,好好分析下,风险提示函中提到的问题,是不是确实是有问题的。 比如上面截图中说到的,A企业收入增幅和成本增幅不匹配,成本增幅是收入增幅的2倍,这个问题你要先自己分析下,是不是真有问题,摸清了实际情况,才好想对策,千万别收到风险提示函,就乱了阵脚。 原则2:不可不理税务机关的提示 尽管风险提示函里写了,如果企业自查认为没有问题,可以不反馈自查结果。
但是税务机关都将风险提示函送上门了,你什么表示都没有,你这态度就有问题,而且你能说你企业没啥问题吗?估计国内没有哪个企业可以拍胸脯说自己企业一点税务问题都没有。 人家税务机关既然给你公司发风险提示函,肯定就是有依据、线索的,金税三期的数据分析能力如此强大,你也别自欺欺人认为税务机关是误判。 所以,收到函件后,一定是要重视,如果函件中的问题,确实存在,那么先在内部把真实问题摆出来,再咨询下税务专家,自查报告应该怎么写,材料应该怎么准备,以免提交的报告不过关,税务机关亲自上门,到时候可就更难应对了。
原则3:积极联系税务专管员 因为跟企业打交道最多的还是税务专管员,他们熟悉企业情况,而且他们也与税务机关内部人员打交道多,能听到的信息也更多,比如了解了解下发这个函件是什么原因,有什么背景没有,还可以请教他应该怎么自查比较好,把握哪些重点。 所以我们平时就要多于税务专管员走动,联络,平时不烧香,有事来拜佛,可能就不灵了,别看税务专管员官不大,但是他确实连接企业和税务机关的重要纽带,不可不重视。 在把握以上3个原则后,再根据风险提示函的具体问题和企业情况,做好应对。
当然,更重要的,其实是自己公司平时就做好税务风险自查,而不是等到税务机关下发风险提示函再做,我们自己要把事情做在前面,在税务机关发现涉税事项前,就处理好,或者说准备好证明材料,这才是高手要做的。 那企业平时应该怎么来自查自己的风险呢?我们又不是税务机关的人,这是个问题,不过好在,税务机关有发布一些涉税风险自查项目,完全可以作为企业自查的方向,提高效率。
税务提示风险是什么法律主观:常见的税务风险有哪些: 1、 公司 出资购 买房 屋、汽车,权利人却写成 股东 ,而不是付出资金的单位; 2、帐面上列示股东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3、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混杂在一起不能划分清楚; 按照《 个人所得税法 》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视同为股东从公司分得了股利,必须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 ,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公司成本费用,从而给公司带来额外的税负。 4、 外资企业 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应付福利费,且年末帐面保留余额; 5、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仍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工会经费,支出时也未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专用单据; 6、不按《计税标准》规定的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申报 企业所得税 时又未做 纳税 调整,有的公司存在跨纳税年度补提折旧(根据相 关税 法的规定成本费用不得跨期列支); 7、生产性企业在计算成品成本、生产成本时,记帐凭证后未附料、工费耗用清单,无计算依据; 8、计算产品(商品)销售成本时,未附销售成本计算表; 9、在以现金方式支付员工工资时,无员工签领确认的工资单,工资单与用工合同、 社保 清单三者均不能有效衔接; 10、开办费用在取得收入的当年全额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未做纳税调整; 11、未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没有依据的随意计提期间费用;或在年末预提无合理依据的费用; 12、 商业保险 计入当期费用,未做纳税调整; 13、生产性企业原材料暂估入库,把相关的进项税额也暂估在内,若该批材料当年耗用,对当年的销售成本造成影响; 14、员工以发票定额报销,或采用过期票、连号票或税法限额(如餐票等)报销的发票。造成这些费用不能税前列支; 15、应付款项挂帐多年,如超过三年未偿还应纳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但企业未做纳税调整; 上述4-15项均涉及企业所得税未按《企业所得税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征,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税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16、 增值税 的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的产品分项分栏目记帐,造成增值税核算混乱,给税务检查时核实应纳税款带来麻烦; 17、运用“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发出的存货,引起缴纳增值税时间上的混乱,按照增值税条例规定,商品(产品)发出后,即负有纳税义务(不论是否开具发票); 18、研发部领用原材料、非正常损耗原材料,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并没有做转出处理; 19、销售废料,没有计提并缴纳增值税; 20、对外捐赠原材料、产成品没有分解为按公允价值对外销售及对外捐赠两项业务处理。 上述16-20项均涉及企业增值税未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提销项税、进行进项税转出及有关增值税的其他核算,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款及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21、公司组织员工旅游,直接作为公司费用支出,未合并入工资总额计提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22、很多公司财务人员忽视了 印花税 的申报(如资本印花税、运输、租赁、 购销合同 的印花税等),印花税的征管特点是轻税重罚。 23、很多公司财务人员忽视了 房产税 的申报,关联方提供办公场地、生产场地给企业使用,未按规定申报房产税,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款及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第三方信息暴露房企税务风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风险管控做好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酒店业需防范四大税务风险日常会计核算中涉及的税务风险企业积极配合稽查有利于防控税务风险实施税务风险管理:成熟企业的必然选择
税务局给企业提供风险提示服务,你想说点什么吗答:申报系统进行纳税申报的居民企业纳税人。服务流程
(一)纳税人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后,选择“风险提示服务”,并等待系统反馈风险提示结果。
(二)针对风险提示信息,纳税人可自愿选择是否修正,可以自行确定是否调整、修改、补充数据或信息,也可以直接进入纳税申报程序。
(三)纳税人完成风险提示信息修正后,可以再次选择“风险提示服务”,查看是否已经处理风险提示问题,也可以直接进入纳税申报程序。
注意事项
(一)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不改变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税额、享受法定权益、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
(二)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的一项纳税服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愿选择风险提示服务,自行决定风险修正。
(三)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在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前进行的,需要纳税人至少提前一天报送本企业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并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手续。
(四)纳税人已经完成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系统将不再提供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