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如下: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出口退税的条件:1、企业必须是出口企业,对外贸易实现货物出口;2、出口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出口政策的产品;3、出口货物必须是实物出口,而非服务等其他形式的出口;4、退税金额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5、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6、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申请。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出口退税政策和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企业在申请出口退税前,需要详细了解当地和行业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申请。
如果企业出口退税申请不符合相关要求,可能会被税务机关拒绝退税,企业需要认真了解和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第五十二条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进口企业申报纳税流程进口企业申报纳税流程跟其他公司报税一样,就是抵扣是其他公司用专用发票抵扣,公司用海关进口完税凭证抵扣.其他一样.1、抄税报税:一般情况下,抄税日期为每月8日以前,增值税报税日期为10日以前,所得税为15日以前.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税控盘进行抄报税处理,或者直接到办税厅抄报,向税务机关上传上月开票数据.2、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需登录网上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我们可以通过税务部门的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将已经在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过的相关发票数据导入系统.如果有其他扣税凭证数据,则需要手工录入.在此之后,网上申报系统会生成纳税申报资料,我们需要将其导出并加以保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税款产生,则需要在网上申报系统里面进行缴款申请.3、清卡处理:在申报纳税成功后,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进行最后的清卡处理步骤.这时一般纳税人报税已处理成功.进口货物复出口的退税据《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的规定:1、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分别为简易办法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上述出口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税率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上述情况,进口增值税与国内采购承担的增值税额,其退税方式是一样的.进口企业申报纳税流程如上,如果企业只是进口,没有涉及到出口就可以按照本文介绍的流程来完成报税手续.如果企业是属于进出口企业,那在报税上可比本文介绍的复杂的多,另外还有进口退税等等情况,到时候财务可以来网站了解清楚.。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详细操作流程有哪些?操作流程: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产品征税证明。
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扩展资料:
申请范围
我国出口的产品,凡属于已征或应征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
出口产品,一般应具备以下的4个条件:
必须是属于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范围的产品。
必须报关离境。所谓出口,即是输出关口。这是区分产品是否属于应退税出口产品的主要标准之一,以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销售发票为准。
必须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
必须是出口创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一般的说,出口产品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4个条件的情况下才予以退税。但是国家对退税的产品也做了特殊规定,特准某些产品视同出口产品予以退税。
特准的产品主要有:
外轮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货轮和海员的产品;
对外修理、修配业务中所使用的零配件和原材料。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购买国内企业生产的,专门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在运出境外后,凭承包单位出具的购货发票、报关单办理退税;
国际招标、国内中标的机电产品。
国家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少数出口产品即使具备上述3个条件,也不予以退税;
国家明确不予退税的出口产品有:
出口的原油;
援外出口产品;
国家禁止出口的产品;
出口企业收购出口外商投资的产品;
来料加工、来料装配的出口产品;
军需工厂销售给军队系统的出口产品;
军工系统出口的企业范围;
对钻石加工企业用国产或进口原钻石加工的钻石直接出口或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
扬子、大庆三大乙烯工程生产的产品;
未含税的产品;
个人在国内购买、自带出境的商品暂不退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退税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