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风险识别指标主要包括企业纳税信用等级、税务稽查风险提示、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等。
其中,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是企业识别自身税收风险的重要指标,税务稽查风险提示则是税务机关对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则可以帮助企业了解同行业中存在的税收违法情况。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是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的结果,反映企业纳税诚信水平,信用等级越高,表示企业纳税风险越低;税务稽查风险提示则是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纳税情况、经营模式等综合因素进行风险评估,为企业识别税收风险提供帮助;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则可以通过查询税务机关公开的案件信息。
税收风险识别指标解读: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是税务部门根据纳税人缴纳税款情况、申报质量等多方面评价纳税人纳税信用的评价结果,反映了企业的纳税诚信水平和税收风险。税务稽查风险提示是税务机关通过对企业税收风险进行综合评估,通过信函、电话、现场检查等形式提示企业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促进企业自觉纠正违规行为。
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是查询税务机关公开的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帮助企业了解同行业中存在的税收风险,提高企业防范风险能力。此外,税务部门还会根据纳税人的行业、经营规模、纳税情况等因素,制定针对性的风险预警指标,帮助企业更好地识别税收风险。税收风险的识别不仅是对企业的一种警醒和提醒,更是企业稳健发展的重要保障。
税收风险包括哪些方面主要包括税制改革风险、涉外税收风险、税源监管风险以及税收执法风险等。
税制改革风险 根据拉弗曲线原理,一个国家税率和税收收入及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相互依存的关系,准确和把握税率的高低和税收收入的规模对建立合理的税制体系,推动一国的经济发展有重大的作用。
在目前的财税制度背景下,构建相应的风险指标体系,确立风险度t方法,并科学地评估中国税制改革对经济增长所产生的风险,是有效防范税收风险的首要及重要组成部分。
涉外税收风险 中国近年来吸引了大量外资,但是外资企业对中国税收收入的贡献与其在中国经济增长中所占份额极不相称。
目前,一些地区给予外资企业享受税收“超国民待遇”,外资企业采用不同方式避税,导致国家税收流失、内外资企业不公平竞争,中国在国际税收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因此研究涉外税收流失对中国经济增长所造成的风险,构建相应的风险指标体系,确立相应的方法,也是税收风险应研究的课题之一。
税源监管风险 经济决定税源,但税源并不等于税收,税源要变成税收需要通过税源监控能力的变现。
对所管辖的纳税人引入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防范体系,按行业风险程度高低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将有利于税务机关充分认识税收风险所在,及时实施有效管理,避免税收流失。
税收执法风险 税收执法风险主要表现在:登记环节漏征漏管;结算环节漏结漏算;征收环节跑冒滴漏;稽查环节漏稽漏查;程序环节越位缺位等方面。
通过一定的风险预测、评估和预等机制,将有效地引导税务干部正确执法,减少执法风险。
监督、预防“三位一体”的防范效果。
涉税项目风险评估与卖施主要有哪些方面?税务相关事项的风险评估
(一)不同税种的风险评估
为充分防范税务风险,审计项目组应结合各税种的具体特性,对被审计单位主要涉税事项的涉税风险进行评估。
增值税
对增值税的评估内容一般应包括:
是否为税收政策较为复杂的行业,例如房地产行业、金融行业、农业等;
(2)是否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如存在出口退税占总收入的50%以上、软件行业即征即退、免税农产品销售等;
(3)增值税项目账面金额与增值税申报表是否存在差异,并分析差异合理性;
(4)计算增值税税负,即当期增值税税负=当期应纳税额累计/当期营业收入,并与行业税负水平比较,以判定是否合理;
(5)当期增值税销项税与进项税变化的比率是否超过10%,指标值=(进项税额变动率-销项税额变动率)/销项税额变动率;进项税额变动率额=(本期进项-上期进项)/上期进项;销项税额变动率=(本期销项-上期销项)/上期销项。
企业所得税
对企业所得税的评估内容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是否为税收政策较为复杂的行业;
(2)是否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如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
(3)所得税项目账面金额与所得税申报表、增值税申报表核对是否存在差异,并分析差异合理性;
(4)计算所得税税负,即当期所得税税负=当期应纳所得税额/当期营业收入,并与行业税负水平比较,以判定是否合理;
(5)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事项是否调整,例如资产盘亏、毁损支出、非正常损失、非公益性捐赠等。
(二)特殊事项的税务风险评估
除各税种的风险评估外,还应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可能存在风险的特殊事项。一般来看,特殊事项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被审计单位或者其子公司的重组活动,是否涉及现行税收法规规定的重组交易,适用特殊重组或一般性重组的税务处理是否正确;
被审计单位营运模式的重大改变所对应的税务处理是否正确;
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业务,被审计单位以及大股东的税务处理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存在重大关联方交易,以及关联方交易定价的合理性;
是否存在税务机关或海关对被审计单位的检查、质询或争议等。
(三)重点报表项目的税务风险评估
针对不同的报表项目,应考虑其可能涉及到的税务风险。以下表述中涉及到的科目名称,指与该科目名称相关性质的核算内容,并不局限于具体核算的会计科目。相应的税务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的差额部分是否已做纳税调整;
(2)被审计单位是否从上市公司取得股息、红利且持有时间超过12个月,是否适用被审计单位所得税免税政策;
(3)被审计单位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是否以正确的计税基础作为成本进行扣除;
(4)被审计单位对外投资期间,除追回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是否出现特殊事项导致的变化。
(5)被审计单位对外投资涉及海外投资,因税制、税率、投资分红、投资收回等方面存在差异,是否会对个别报表或合并报表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产生影响。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1)对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中,是否包括资金融通业务;
(2)其他应收账款中是否包括除加工贸易台账保证金外的其他海关保证金。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2)是否存在将固定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如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交际应酬、职工奖励或福利、股息分配、对外捐赠或者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3)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否符合税法相关规定。
存货
是否存在将存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如用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职工奖励或福利、股息分配、对外捐赠或者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
(1)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和年限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2)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长期待摊费用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否在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否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是否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低于3年。
其他应付款
(1)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因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是否需要确认为应税收入;
(2)对于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是否已并入被审计单位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3)长期挂账的应支付给个人股东的款项是否已视同股利分配计缴个人所得税;
(4)如果审计期间内客户存在对境外实际支付或者应付未付的利息、服务费、特许权使用费等款项,是否已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及增值税(如适用)。
预收账款
(1)如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是否在货物发出时确认为增值税的应税收入;
(2)如采用预收款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是否在收到款项时确认为增值税的应税收入。
预提费用
预提向外国被审计单位支付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款项时,被审计单位的税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以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额(不得扣除其他税费支出)代扣代缴了相应的预提所得税,是否代扣代缴了增值税(如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