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
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税务行政许可”模块,在弹出页面右侧选择“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第二步:填写表单
在《行政许可申请表》中填写地址和邮政编码、经办人的联系地址,点击下一步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限额申请单》。
2.在申请表填写申请原因,在“发票信息”栏次点击【增加】按钮,选择“发票种类名称”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三联无金额限制版)】、“申请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
填写完毕,点击【暂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继续办理
第三步:上传附件
此业务需上传【经办人身份证件】,如为代理人办理,需上传【代理人身份证件】、【代理委托书】。上传完毕,点击【暂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继续办理。
第四步:提交待审
点击【提交】按钮进行签名。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验证】按钮继续操作。
第五步:查询受理状态
提交成功的事项可以在“我要查询”—“我的待办”中进行查询受理状态。
点击“详情”可以查询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