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局势下,陕西税务出台了战疫情促复工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全力推动复工复产,重点突出“免、减、退、缓”四个字,那么具体有哪些措施?陕西为企业和个人减免税费负担采取了什么措施?1、对按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或按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对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水利建设基金。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对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补助、奖金及单位发给个人的预防药品等实物,免征个人所得税。
针对疫情期间停业停产的实情,陕西税务积极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并报请省政府同意,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生产经营困难的省内企业,依规免征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实际按2.5%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实际按10%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照政策规定,只要从事的是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就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即可以享受这一减征优惠。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据陕西税务部门了解,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占了全省纳税主体的90%以上,可有效减轻这一最大群体的税收负担,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尽快实现复工复产。
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及时给予退税。
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以最快速度办理退税。
在疫情期间大力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容缺办理,主动对接国库部门提升退税速度,帮助企业快速回笼资金。
符合条件的煤电供热企业,可按规定缓缴部分税费。
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积极推行集约式办公、专人专岗作业,密切关注工作进度,有效保证了办理效率,缓解了企业当期资金压力。
疫情期间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有哪些?在疫情防控期间,为稳定国家经济和企业能有序发展。
税务总局发布了最新文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其中从多个方面解读了相关税收减免优惠政策,那么具体的内容有哪些?疫情期间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1、关于支持防护救治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其一,对于参加疫情工作者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及奖金将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二,对于企业、单位所下发的有关预防新型肺炎病毒感染的药品、防护用品等实物,免除个人所得税。
关于支持物资供应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第一,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将实行全额退还;第二,提供疫情防控相关重点保障物资运输的纳税人,将实行免收增值税;第三,对于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的纳税人,其中涉及的收入所得,一律免征增值税;第四,对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因扩大产能而增加相应设备的情况,其企业所得税准予税前一次性扣除;第五,对于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的相关物资,其关税一律免征。
关于支持公益捐赠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对于企业及个人捐赠的物品,将实行“全额扣除”的税收优惠;对于直接向医院捐赠的防疫物品,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方面,一律税前全额扣除;疫情期间,对于捐赠的货物,一律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疫情期间,对于免税进口范围将扩大。
关于支持复工复产工作所涉及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关于最长结转年限方面,将会获得延期的税收减免优惠。
在原先5年的基础上延长3年,也就是8年。
疫情期间个体户增值税税收优惠1、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3月1日至5月底的增值税实行免征,其他地区增值税征收率减至1%。
个体工商户可享有社保减免优惠。
为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将对金融机构增加发放低息贷款措施加以引。
工商业电价实行降低5%的政策。
大力支持出租方减免个体户物业资金的行为。
疫情期间增值税税收的优惠政策1、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有哪些优惠政策?在目前疫情防控期间,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根据该公告,具体的优惠政策有哪些?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优惠政策1、在2022年3月31日前,小规模纳税人继续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优惠;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在2021年度对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均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2022年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均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是个体工商户,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是在职员工人数30人以下的企业,在2022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疫情期间个体户增值税税收优惠1、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3月1日至5月底的增值税实行免征,其他地区增值税征收率减至1%。
个体工商户可享有社保减免优惠。
为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将对金融机构增加发放低息贷款措施加以引。
工商业电价实行降低5%的政策。
大力支持出租方减免个体户物业资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