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二)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向中国境内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个体工商户向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四)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区分不同情形确定纳税申报地点;
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个人投资者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五)除以上情形外,纳税人应当向取得所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
两处工资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法律主观:纳税人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照三种不同的情况区别,分别申报流程,其中邮寄申报目前只适用于申报无征税、补税、退税、抵税的情况,以个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为例,具体的流程如下:第一、申报无征税、补税。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务服务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缴纳申报表。2、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3、纳税人直接将申报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4、纳税人执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缴款书缴纳税款。5、纳税人留存一份申报表备查。第二、申报退税、抵税。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3、纳税人提交相关资料给主管税务单位。4、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作退税或抵税处理,纳税人执税务机关退回申报表备查或下期抵税申报。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员工两处收入如何申报个税法律主观:1.同一月份存在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收入,任职单位按照现行 个人所得税 规定,以本单位发放的 工资薪金所得 来计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无需考虑其他任职单位。对于员工个人来说,应当核实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收入,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即年终汇算清缴)。 2.个人两处以上取的工资收入,不可以由一方单位代理合并申报纳税,该事项属于个人自行申报事项。 3.现行政策,对于居民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没有要求按月合并申报,但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申请补税和退税。法律依据《公司法》。
法律客观:《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