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注销主要分为三个步骤1、国税注销,2、地税注销,3、工商注销。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小微企业注销的流程和所需材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股东会决议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纳税人被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机关的吊销决定文件原件及复印件3、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国地税联合办证已办理国税登记注销的不需提供)4、发票缴销申请表,发票领购簿和未使用的发票。
已办理社会保险费参保和缴费登记的纳税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不欠社会保险费证明。
(注销前办理社保注销,未办社保户请附未办社保说明盖公章)6、国税注销资料主要为:《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通知)、企业所得税申报审核表、纳税(增值税)稽核表(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国税局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7、清算期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以及近三年的财务报表8、本月的申报信息9、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近三年和本年的企业所得税(在网上下载表格到大厅申报))10、地方各税费核查表(近三年)1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a、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b、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c、清算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d、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处置情况明细表。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手续先注销工商的,带营业执照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去工商局备案,还有公章备案之后需要登报,登报四十五天后准备后一步手续。
接下来办理国税和地税的注销,一般是看企业所得税在哪边,先注销主税种,此过程需要40天左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小规模纳税人注销国税税务登记的手续注销税务登记的税务管理,一)简易程序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45号第一条规定: 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下同)。市场主体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不应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在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将个体工商户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通过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的数据接口推送给同级税务等部门,税务等部门于10天(自然日)内反馈是否同意简易注销。对于税务等部门无异议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税务部门不提异议的情形与本通知第一条相关规定一致 (二)正常程序 由于总局没有制定专门的注销税务登记的办法,对注销税务登记的规定只散见于相关的税收法规和文件中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需要注销的情形。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二、注销税务登记的税务管理 (一)注销清税前期申报 注销清税是指税务机关对申请清税注销的纳税人,核实其申报纳税情况、税款缴纳情况的活动 纳税人申请清税注销前,应当分不同情形办结以下事项:(一)办理各税种(含基金费)的纳税申报和财务报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年度中清税注销的,应当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二)依法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清算的纳税人应当办理相应税种清算;(三)结清申报税款、欠缴税款、多退(免)税款、多缴税款、预缴税款、查补税款、代扣代缴税款、代收代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四)具有出口退(免)税备案的,应当先申请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五)总分机构纳税人登记有分支机构的,应当先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六)纳税人跨区域经营的,应当按照规定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七)存在尚未处理违章记录的,应当到违章行为处理部门办结违章事项;(八)其他需要办结的事项 (二)注销清税资料 纳税人办结上述事项后,根据不同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一)《发票领用簿》、未验旧的发票、未使用完的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二)依法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纳税人应当提供《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表》及附表;(三)依法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纳税人应当提供《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四)经上级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决定注销的应当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五)非居民企业应当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六)破产企业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破产终结裁定书、破产财产分配报告。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有关报送资料的要求提交上述资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三)注销清税的时限 清税注销应当自税务机关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取得人民法院破产终结裁定书且无欠税,或虽有欠税但无法获得清偿且死欠税款已被核销的纳税人申请办理清税注销,可以不进行清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