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未按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 注销登记 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 营业执照 。
法律客观:《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企业不办理税务登记会受处罚吗?企业办理营业执照但未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以二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扩展资料:
税务登记证的使用
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也叫税务登记证件。
根据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规定,“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一)开立银行账户;
(二)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三)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四)领购发票;【手工发票除外】
(五)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六)办理停业、歇业;
(七)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证
公司注册成立后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法律主观:公司注册两年了没报税务登记应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税务机关将其列入非正常企业的,法人不能再次注册任何形式的公司。
法律客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