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购买方在税控盘中提交了红字申请,那么销售方不能再开具纸质发票,需要开具电子发票或普通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销售方在发票开具系统中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电子发票”进行开具。
在填写开票信息时,销售方需要在“发票抬头”一栏填写购买方公司名称,并在“备注”一栏注明“红字发票申请号”。
在填写购买方信息时,销售方需要按照红字发票申请单上的信息填写,包括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
开具完成后,销售方将电子发票发送给购买方。
需要注意的是,在红字发票申请审核通过前,销售方不能开具任何发票,以免产生重复开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