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的策略
税收筹划的基本做法是:对纳税人各种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应纳税的情况进行分析 比较,在不受其他条件制约的情况下,选择税收负担较轻的方案。因此,税收筹划的核心是 减轻税收负担,即选择合适的经营活动方式,以使当期或以后的应纳税额减少,实现直接或 间接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税收筹划的策略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 不予征税方法
不予征税方法是指选择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不予征税的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方案以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每一种税都规定有明确的税收征税范围,相对于具体税种而言,只对纳入征税范围的 经营行为、所得或财产征税,对于没有纳入征税范围的则不予征税,纳税人可以在对照税收 政策、权衡各方面利益的前提下,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作出事前安排,在多种备选方案中 选择不予征税的方案。如我国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在不动产出售、出租和投资等方案中,从 营业税不予征税角度考虑,可以选择投资方式;在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出售、出 租或投资等方案中,从土地增值税不予征税角度考虑,可以选择出租或投资方案。 不予征税的技术是相对于具体税种而言的,在具体运用中,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不予 征某种税同时应征类似的税种;二是不予征收某税同时也不征收类似税,如前述的以不动 产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共担风险参与利润分配的,按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规定,既不征收 营业税,也不征收增值税。
(二) 减免税方法
减免税方法是指选择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可以享受减税或免税优惠的经 营、投资、理财等活动方案,以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许多税种国家在规定征税的具体政策同时,对于特殊的经营活动或纳税人,通过减免 税优惠政策作出照顾或鼓励的政策规定,纳税人可以对照国家减免税的优惠政策条件,事 前对其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进行安排,以求符合条件,办理相应的报批或备案手续,享受 减税或免税。
(三) 税率差异方法
税率差异方法是指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税率差异,选择税率较低的 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方案,以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在我国,有的税种是国家根据地区、行业、经济成分、所得项目、企业类型的不同,规定 有差异的税率,也有的税种国家规定的是幅度税率,由各地根据情况作出具体税率的规定, 这就使不同的经营、投资、理财情况在税率运用上会出现差异,纳税人可以对照政策规定, 在多种方案中进行选择,以适用较低的税率。如《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 5 %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不同的区域规定高低 不等的适用税额。正是由于这一税率差异,纳税人应在权衡各种利益的前提下,对投资区 域 、投资行业、经营方式等作出筹划,以适用相应的低税率。
(四) 分割方法
分割方法是指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选择能使计税依据进行分割的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方案,以实现或是不同税负、税种的计税依据相分离;或是分解为不 同纳税人或征税对象,增大不同计税依据扣除的额度或频度;或是防止税率的爬升等效果, 以求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
(五) 扣除方法
扣除方法是指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使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计税 依据中尽量增多可以扣除的项目或金额,以减轻税收政策负担的方法。 一般地,所得税都是以纳税人收入或所得额作必要扣除后作为计税依据的,即使是以 收入为计税依据的流转税,也规定有不少项目可以在计税依据中扣除。纳税人应在发生费 用或支出时,对费用的项目、性质、支付方式及票据使用等方面,事前作出安排,以求符合政 策规定,在计税前扣除。
(六) 抵免方法
抵免方法指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使经营、投资t、理财等活动的已纳税 额或相应支出,在其应纳税额中予以抵扣,以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已纳税额或支出的抵免可以直接减少纳税人应纳税额,可以避免重复征税或引导纳 税人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在我国规定的境外所得已纳所得税额的.抵免,企业购置用 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1 0 % 的比例抵免企业所得 税额,外购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免增值税销项税额等,都是纳税人考虑的税收筹划 方面。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对照政策规定,事前作出安排,以抵免技术减轻 税收负担。
(七)延期纳税方法
延期纳税方法是指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将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 当期应纳税额延期缴纳,以实现相对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 延期纳税虽然不能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但对纳税人而言,纳税期的推后,相当于获 得一笔政府的无息贷款,获取货币时间价值,有利于其资金周转。纳税人根据国家税收政 策规定,合理安排其经营行为,可以实现延期纳税。如在销售货物中采用分期收款、赊销或 代销方式的纳税期要比直接销售的纳税期迟;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以采用加速折旧的办 法计入成本和费用等。
(八)退税方法
退税方法是指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使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相关 税款得到退还的方法。 出口退税、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再投资退税”都是纳税人可以进行纳税 筹划的内容,退税是将自己或相关人已纳税额从国库中直接退出,一般地,都会对其条件、 资料、程序、时间和管理方面作严格的规定,纳税人应根据自己经营活动的情况,对政策依 据和相关条件,事前作出安排,以顺利享受到退税政策。
税收筹划是一项综合性的、复杂的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在运用税收筹划方法时,应 充分考虑具体情况和政策规定,各种税收筹划方法也不是彼此孤立和矛盾的,有时应相互 配合、综合运用,同时,随着税收筹划的层次深入和领域的拓宽,还将会有新的、科学的税收 筹划技术的发展和运用。
例:
公司2008年 对 B 厂货币投资500万元占有5 0 % 的股份。2013年 A公司拟结束投资,并将所占股份全部转让给B 厂,双方商定价格为900万元。截止到转让 时,B 厂净资产为1600万元,其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为600万元。A 公司拟将此 项投资全部出让给B 厂(为分析方便,假定A 公司历年盈利也无减免优惠政策;在分利情况 下, B 厂同意全额分配,并支付给A 公司金额不因分利而调整)。 从 A 公司角度进行税收筹划,其结束投资可选择的方案有两个:一是进行股权转让;二 是先投资分利,再股权转让。
;
企业怎样做好税收筹划一,法律框架基础之上降低税收负担: (1)纳税种类 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施工企业的应纳税种一般包括:增值税,从事货物销售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施工企业;营业税,所有施工企业;企业所得税,所有施工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占有使用城镇土地的施工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所有施工企业;印花税,所有施工企业;土地增值税,转让房地产的施工企业;车船使用税,拥有车船的施工企业;车辆购置税,购置应税车辆的施工企业。 (2)确立税收筹划总体部署 确立税收筹划的原则,包括系统性原则、事先筹划原则、守法性原则、实效性原则、保护性原则、账证完整原则、综合平衡原则,实现收益与风险、节税与增税、节税目标和整体理财目标。 而且,施工企业必须对税法的精神内涵有一个准确的理解。就施工企业而言,税收筹划方案必须建立在施工企业发展战略基础之上,为企业的战略目标服务。对中短期税收筹划而言,施工企业重构业务模式或者转变收入实现方式是一个有效的途径。任何违背税收精神或者内涵的税收企图都有可能形成税收风险。任何具体的东西都不可能包罗万象,很可能是越具体的法律规定越有缺陷。例如一些税法列出了应税所得的各个项目,但是这些项目不可能把所有形式都概括进去,而且各个项目有时难以区分得特别清楚,所以纳税人就可利用不同项目,不同的税率的规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纳税项目,降低实际纳税税负。 (3)必须建立内部涉税风险控制制度 财务部自身进行的风险控制,要求财务部门做到账目无误,税款计算和申报无误,纳税及时足额;财务部与其他部门配合,控制涉税风险,涉税风险审查机构可设在财务部或审计部,但必须得到其他部门配合与支持,如销售部门在采用不同的促销方式时,应与涉税风险审查部门沟通。企业在制订经营计划或投资、融资计划时,应听取涉税风险审查部门意见。 (4)企业所得税的轻重、多寡,直接影响税后净利润的形成,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企业所得税是税务筹划的重点。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概念及其特点: 1,收筹划是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税收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税收筹划应该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目标下,对税收政策的合法运用,它将贯穿于企业投资决策、融资决策、运营决策、分配决策甚至清算等环节。 2,筹划的特点具有合法性、筹划性、风险性、方式多样性、综合性以及专业性的特点。税收筹划与偷税有着本质的区别,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3,首先,收筹划是企业中长期决策的组成部分;其次,这种战略筹划必须是在法律框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是一种合法的行为;再者,非税成本可能更重要,即必须考虑所有的商业成本,而不仅仅是税收因素,税收筹划必须纳入企业经营战略的总体进行综合衡量;简要地说,税收筹划是在法律框架基础之上通过对税收事项的合理安排达到有效降低税收负担的一种经济行为。 税收筹划作为税收策略的主要表现形式,也是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税收筹划的展开,不仅要考虑企业的发展战略使之成为企业不断壮大的推动器,还要充分考虑到国家的财政金融和产业政策的未来走向,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做出最合适的税收策略。才能让企业能够更好的发展。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策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策略
在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权益最大化,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企业自行或委托代理人,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安排和策划,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一切优惠,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策略,欢迎阅读。
纳税人的筹划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身份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以法人主体为标准纳税。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 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纳税。并且采用了注册地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相结合的双重标准来判断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注册 地标准较易确定,因此,筹划的关键是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实际管理机构一般以股东大会的场所、董事会的场所及行使指挥监督权力的场所等来综合判断。《企业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其定义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计税依据的筹划
收入的筹划
收入确认金额是在确认收入的基础上解决金额多少的问题。商品销售收入的金额一般应根据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确定,无合同和协议的,应按购销 双方都同意或都能接受的价格确定;提供劳务的总收入,一般按照企业与接受劳务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金额确定,如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交易总额的,企 业应及时调整合同总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中的金融企业利息收入应根据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存、贷款利息确定;使用费收入按企业与其资产使用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确定。
但是,在收入计量中,还经常存在各种收入抵免因素,这就给企业在保证收入总体不受较大影响的前提下,提供了税收筹划的空 间。如各种商业折让、销售退回,出口商品销售中的外国运费、装卸费、保险费、佣金等于实际发生时冲减了销售收入。因此,在计算商品销售收入中应尽可能考虑 这些抵免因素,以减少计税基数,降低税负。
扣除项目的筹划
(1)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 费的筹划。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因此,在准确确定工资、薪金合理 性的基础上,尽可能多的列支工资薪金的支出,超支的福利可以以工资薪金的形式发放,工资总额增加,按工资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准予扣 除的金额也会随之增加,因而在减少所得税税负的同时还可以增加职工的教育和培训机会,改善职工福利,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
(2) 业务招待费的筹划。依照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 入的0.5%。其中,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设定了双重标准。税法对 这两个条件采用的是孰低原则。也就是说,企业发生的招待费,其中40%是肯定要交税的,而剩下的60%,还要看其是否超过了营业额的0.5%。如果超出 了,要就超出部分缴税。因此,企业应避免招待费的过度支出。
(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筹划。《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 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准予结转以 后的纳税年度扣除。虽然超出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但扣除时间是多长,要看企业以后的经营情况,是一个不确定的因素。因此,从筹划的角度考虑,支出应 尽量在限额内。
税法将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进行合并按规定比例税前扣除,那么企业的部分业务宣传可以将自行生产或委托加工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当作礼品赠送给客户,既达到广告的目的,同时又可以降低成本。
(4)对外捐赠的筹划。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虽说是限额扣除,但由于会计利润是以会计准则为标准计算得来的,可调控的空间比应纳税所得额大;另外,企业也可以结合自身情 况,适度进行捐赠,这样既会对社会作出贡献,同时也可以扩大企业知名度,树立良好形象和声誉,为企业产品的销售和拓展市场都有积极的作用。
税率的筹划
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为25%,比原暂行条例的规定低8个百分点。除此之外,实施细则中规定有两档优惠税率分别为15%和20%。因此,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
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的税率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 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所以,小企业可以考虑调整企业从业人 数、资产总额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使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从而适用20%的低税率。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税率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研究 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据此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考虑调整企业的产品(服务)范围、提高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高新技术产品 (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和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等,使其成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从而适用15%的低税率。
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
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决定减征或者免征。因此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积极争取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支持,以享受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的优惠。
优惠政策的筹划
优惠年度
合理选择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年度,让企业的优惠年度分布于企业利润最大年度,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税款。对于新办企业,如为年度中期开业,当年实际生产经 营不足6个月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选择就当年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执行期限,可以推迟至下一年度计算。如果新创办的符合减免 条件的企业当年实际经营不足6个月,而且能够预测到第二年的经济效益较当年好,则可以选择第二年为免税年度,这样享受到的优惠更大。
投资地区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为了适应各地区不同的情况,相继对一些不同的地区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从而为进行投资地区的税务筹划提供了空间。投资者选择投资地 点,除了考虑投资地点的硬环境等常规因素外,不同地点的税收差异也应作为考虑的重点。税收作为最重要的经济杠杆,体现着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税收政策。因此投 资者应选择既能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又能使企业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区域投资方案,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项目
现行税制对投资项目不同的纳税人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国家实行税收倾斜的企业类型有国家科委主管的高新技术企业、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企业、街道创办的 福利生产单位、安置“四残”人员的企业、水利部门举办的企业、农业部门举办的企业等。同时,税法还对下列产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第三产业的发展项目,可 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老、少、边、穷”地区的新办企业,可在3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 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投资者应综合考虑目标投资项目,结合税收优 惠政策,合理筹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