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但对于新办商贸企业,如果人数等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直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
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直接进入辅导期,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对经营规模较大、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固定的货物购销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体系的大中型商贸企业,可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而直接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62号)
《紧急通知》第一条第(二)项所称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案头审核、法定代表人约谈和实地查验,确认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会计: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时,填写税务登记表,有一项从业人员数,问:人数填多填少有什么影响吗?主要是工一般纳税人从业人数不能少于3人,还是填写实际人数比较好,到时再增加,你写了300人,财务做帐时有300人的工资表吗?。
新办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对员工人数及经营面积有什么具体要求吗新办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对员工人数没有具体要求,只是规定对新办的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
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且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对经营面积也没有具体要求,只要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根据我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扩展资料:
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程序
纳税人提交申请
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
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
税务机关认定
申请资料
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特殊规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0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