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报税流程如下:一、国税:1、登录当地税务系统;2、进入国税局网站首页,右侧有办税服务厅登录;3、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国税纳税人登录;4、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及密码进行登录。
登录成功后,进行纳税申报。
注: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登记证上最长的那一串数字,纳税人的密码默认为8位纳税人编码。
首次登录可以进行修改。
地税:1、登录地税局的官网;2、点击进入地税局官网,选择电子税务局;3、电子税务局提供了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等各种功能,登录成功后按需求进行操作即可;4、申报缴税需要登录系统,有三种登录方式,最常用的是手机动态码登录。
获取绑定的手机验证动态验证码就可以登录了。
【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十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同一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应当采用同一代码,信息共享。
税务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报税流程法律主观:申报流程: 1、打开国税局网站,点击“办税服务”选项卡。 2、在“办税服务”选项卡下,点击“网上办税”选项。 3、进入“网上办税”页面后,在页面的左侧点击“纳税申报”按钮,然后再点击“进入办税区”。 4、在出现的对话框中,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及密码后,进入办税大厅,申报纳税。 5、填写 增值税 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及其他附列资料。 6、提交填好的报表,系统会自动校验提交的数据,如果有错误,系统会提示,再根据提示进行修改。 7、如果没有错误,系统会提示申报成功,然后提示扣款,扣款成功,网上申报就完成了。 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 小规模纳税人 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 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法律客观:《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 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网上报税怎么操作步骤网上报税操作步骤如下:1、登录税务局网站。
首先需要进入当地税务局的网站,选择“网上申报”或“电子税务局”等相关入口;2、注册账号。
如果还没有注册账号,需要先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例如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名称、联系人等;3、下载安装税务软件。
在注册完成后,需要下载并安装相应的税务软件,例如申报软件、签名工具等,根据税务局提供的指引进行操作;4、填写申报表。
使用税务软件登录后,可以选择需要申报的税种和表格,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例如销售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等。
填写完成后,保存并提交申报表;5、缴纳税款。
提交申报表后,系统会自动计算出企业需要缴纳的税款,可以选择电子缴款或者到银行柜台缴款;6、打印申报表和缴款凭证。
缴款后,需要在税务软件上打印申报表和缴款凭证,作为企业的税务凭证。
网上报税的后果:1、罚款:如果企业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税,或者填报虚假信息,将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可能会被罚款;2、暂停办税:如果企业违规操作,或者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可能会暂停企业的办税权限;3、后续调查:如果企业的税务行为存在疑点,税务部门可能会对企业进行后续的调查,并可能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资料;4、法律责任:如果企业的网上报税行为涉嫌违法,可能会引起税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调查,甚至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网上报税的具体操作步骤可能因地区和税种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可以在操作前仔细阅读相关的操作指南和流程。
同时,企业需要保持纳税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规定及时申报缴纳税款,避免因违规行为而面临税务风险和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