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合理避税方案→头像!
为何需要优化企业所得税?
企业只要生产经营产生了利润,那么企业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中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根据利润扣除所得税后的金额,作为分红收益,还要收取20%的个人所得税。
举个例子,某企业实现了一年200万的利润,其应交企业所得税为50万元,剩余的150万需要在分红时缴纳30万个人所得税,所以对于企业的股东而言,从利润到最终的利润分取,一共缴纳了40%的税金,税负压力极大;那有什么办法可以合理的优化企业所得税吗,答案是:有的!
优化企业所得税
优化企业所得税方案
不管是企业的财务人员还是企业负责人,都有义务对公司的长远发展负责,在现如今的经济大环境下,做好税务筹划是企业发展必备。方案要做到合理、合规和合法,以下就是合理优化企业所得税的一些原则与方法。
加大企业成本
按实际价核算材料的企业,材料发出时,会计制度规定可采用先进先出方法、加权平均法等方法计算其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企业可以加大材料耗用成本,通过变换材料计价方法加大材料发生成本,或者不按规定的计价方法计算材料发生成本,提高材料发出单价,多转材料成本,这样当期利润就会减少,从而达到合理优化企业所得税。
按计划价核算材料成本的企业,在计算产品成本时,必须将材料的计划成本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的分配和结转将其调整为实际成本。企业可以在计算材料成本时,将材料成本差异账户作为企业调节利润的“调节阀”,在差异额和差异率上做调整。从而扩大生产成本,挤占利润,达到减少本期应纳所得税的目的。
员工补贴变“双薪”
企业为员工发放的补贴建议更改为年底发放双薪的形式,税务政策的规定是发放年终双薪可以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由于不需要与当月工资合并缴纳个税,因此可以降低税率,减少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合理优化企业所得税。
定价转移法
在经济活动中,有关联的企业为了分摊利润或转移利润,在产品交换和买卖过程中,其产品定价不是按照市场公平的价格,而是根据企业间的共同利益进行产品定价。通过这种定价方法,产品的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平价格,进行达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
总部经济招商
现在很多地方为了发展当地经济,实行总部经济招商的招商模式,对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有很多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吸引全国各地的企业前来入驻(不需要实体迁移);主要是两种方法:有限公司返税奖励和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
总部经济招商详解
相较企业之前的其他节税方式而言,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显然是一种更加安全可靠,合理合法的筹划方式。
有限公司返税奖励
企业在税收优惠园区成立新公司或者分公司,在当地园区缴纳应缴税款后,园区会根据当地留存部分给予企业一定比例的税收奖励,一般情况如下:
增值税:扶持地方留存的:75%-90%左右
企业所得税:扶持地方留存的:75%-90%左右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企业可通过在园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核定征收,某些财务制度不健全的企业采用查账征收的模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比较高,而入驻园区享受核定征收能够降低企业税负,综合税率仅3.16%左右。
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增值税:1%,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后,小规模企业0.5%-2.1%,一般纳税人0.5%-3.1%。
股息红利的税务筹划方法有哪些股息红利免税法是税法为从股东层面消除对居民企业间利润分配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的一种方法。在适用股息红利免税法的同时,为了达到既要适当解决对股息分配的重复征税问题,又要防止纳税人滥用股息红利免税制度避税,保证税负公平,而规定了一定的限制条件。
显然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所以税后利润既是股息和红利的唯一来源,又是被投资企业分红派息的最高限额。而以固定红利分配通常就可能存在二种情况,一是被投资方超出本企业创造税后利润总额进行分配;二是被投资方低于本企业创造的税后利润总额进行分配。
第一种情况下,投资企业收到的固定红利,将超过按出资比例应分配的红利,而超过部分来源不是被投资单位的税后利润。如果对该部分也免税,显然是滥用股息红利免税制度进行避税。
在第二种情况下,投资企业收到的固定红利,将低于按出资比例应分配的红利,被投资单位会保留大量盈余。显然红利来源于被投资单位的税后利润,符合免税的条件。
约定固定红利从股权转让和清算两个角度来考虑,是否会导致投资企业不同的税负呢。
如果投资企业预期转让股权,被投资方超出本企业创造税后利润总额进行分配,将导致企业净资产大大降低,如果转让股权是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会使转让价格也相应降低。投资企业的资本利得由于过多地分配红利而减少,由于税法要对资本利得进行征税,相应也降低了资本利得税负。相反,如果被投资方低于本企业创造的税后利润总额进行分配,会增加资本利得税。因此,投资企业预期将转让股权,必定平时尽量获得更多红利,给予被投资方更多的分红压力,导致被投资方超出本企业创造税后利润总额进行分配,投资企业利用红利免税政策而减少资本利得税。而该方式下,违反了股息红利免税政策避免重复征税的初衷,滥用股息红利免税进行避税,存在很大的税务风险。
如果投资企业预期清算被投资企业,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仍适用免税政策。因此,只要前期固定红利,未超过税后利润总额,不存在税负变化。
总之,居民企业之间约定以固定红利分配,需要注意两个税务风险:第一,部分税前分配,固定红利超过按出资比例应分配的红利而导致的税务风险;第二,滥用免税政策进行避税,故意利用红利免税而减少资本利得税。企业税务人员需要认真地理解股息红利实质含义和掌握其限制条件,才能为企业节税带来最大限度的税收利益。
公司股东分红如何合理避税?看企业性质:
如果是企业是有限公司的话,企业的股东分红是产生利润之后,缴纳企业所得税后进行交税。也就是意味着股东分红和企业所得税是一体的,如果要筹划股东分红就一定要从筹划企业所得税开始。因为每位股东为公司提供了某项服务,或是技术支持,或者为公司拉来大客户,或是管理支持,或是企业框架把握等等,均是股东个人为企业创造了利润或者为企业长远发展带来咨询建议。那么我们现在把股东个人为企业带来的这些管理、技术、咨询等等转化成一个机构为公司带来的管理咨询服务,那原本公司该分红给股东个人的钱转变成公司支付给这个机构的服务费用,公对私变成了公对公。
那么这个机构我们可以设立在国家的税务洼地,以工作室的形式存在,并申请当地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拿到比较低的核定征收率,实现税率的转移,足额纳税的情况下,完税后总税率是可以控制在5.27%以下。这个是把最开始的企业所得税25%以及分红个税20%全部筹划的后的税率了,比如450万的金额,筹划前企业所得税:112.5万;股东分红个税:67.5万;总税率40%直接降至5.27%,共交税23.72万。
如果是有限合伙的分红,还要区分合伙企业的性质,如果有限合伙是纯投资类型的,单一性质的结算20%,是无法进行筹划的。但是有些地方区域也有一些针对于投资性质的合伙企业个税的先征后返的政策,但是往往对合伙企业的投资额,规模大小,母公司的市场影响力等会有一定的要求。
如果是生产经营性质的有限合伙,可以选择在注册初期就选择给予一些政策优惠的地域,有些地方政府针对于有限合伙也有相应的税收政策优惠,但是在注册的时候就要选择好。另外一种就是已经注册的,已经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的,可以参考上述有限公司的筹划方式,将这笔钱进行税率的转移,同样可以达到5.27%以下的税率。
最后:不管是什么税务筹划的方式,直接作用于个人的筹划风险都是比较大的,因为个人是没有资产负债表的,是很透明的。但是将个人转化为一个机构或者公司,他就有了资产负债表,他的作用方式就很多,也更容易实施税务筹划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