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证》已于2017年改革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2017年9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对纳税人跨区域经营税收管理事项进行了改革,简单地说,是把外经证改成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把“外经证”税收管理事项按其管理实质,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所以,申办流程及使用方式有一些忙变动。
《外经证》已于2017年改革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2017年9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对纳税人跨区域经营税收管理事项进行了改革,简单地说,是把外经证改成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把“外经证”税收管理事项按其管理实质,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所以,申办流程及使用方式有一些忙变动。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的处理:1、《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填报具备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系统,自主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不跨区